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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存侥幸 超载41.94%被查处

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6-04-27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4月20日14时许,夏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瑶峰执法站民辅警在232省道附近执勤时,查处一起严重超载违法行为。

经检查,驾驶员杜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晋MN5XXX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实际载重44吨(核定载质量31吨),超载率达41.94%,属于严重超载。面对询问,杜某称为多赚运费,自己在装载时增加货量,并认为正午时段民辅警可能正在休息,便抱着侥幸心理上路行驶。

民辅警现场对杜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3分的处罚。

超载带来的不仅是罚单,更是对行车安全的严重威胁。交警提醒,切勿心存侥幸,守规才是平安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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