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法治>

连续驾驶超4小时、客运车夜间连续驾驶超2小时或日累计超8小时、事故前10分钟内因生理疲劳双眼完全闭合超2秒……

6月1日起,这些都是疲劳驾驶

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6-04-22

今年6月1日起,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将正式施行。

这并非一次简单的执法尺度调整,而是一次从“时间判定”向“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三维综合认定的根本性变革,实现了对疲劳驾驶行为的全场景、精细化规范,同时针对客运机动车驾驶人设定了更严格的管理要求。

案例警示 困驾事故就在身边

今年3月,河津市汾滨街铁路桥南路口发生了一起事故。事发当日4时许,一辆出租车在行驶中毫无征兆地追尾了前方的电动摩托车。民警调查后发现,司机柴某因长时间连续营运,在行驶途中打盹导致车辆失控。万幸的是,这起事故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时间回溯到2021年11月,盐湖区复旦大街上演一幕悲剧。一辆重型货车在行驶中撞上前方的三轮车,导致三轮车驾驶人当场死亡,货车驾驶人李某随后因逃逸被刑拘。民警调查确认,李某此前已连续驾驶长达20个小时未休息,极度疲劳导致的反应迟钝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这些案例并非孤例。运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民警说:“在日常执法中,我们发现很多货车司机为了赶时效,或者出租车司机为了多拉客,往往在身体已经发出强烈‘警报’时还在硬撑。”新规的出台,正是要精准锁定这类“隐形杀手”。

新规解码 不再只看“4小时”

以前,疲劳驾驶的认定停留在“连续驾驶4小时不休息”。这种单一的判定标准,让不少人钻了空子——卡着点开车,或者明明已经很累了,只要没到4个小时就觉得不要紧。

新规改变了这一逻辑。第一,时长红线更加严格。连续驾驶普通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即构成疲劳驾驶;对于客运车辆,驾驶人于22时至次日6时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就算疲劳驾驶;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超过8小时也算违规。

新规中的客运机动车驾驶人是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驾驶人,网约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客车司机等群体都适用于认定范围。

第二,生理红线更加精准。交通事故发生前10分钟内,通过监测设备监测到驾驶人出现生理疲劳闭眼(指因生理疲劳导致双眼睑完全闭合并持续2秒以上),或者疲劳程度脑电波判断数值显示小于30,将被判定为疲劳驾驶。此外,交通事故发生后,民警对机动车驾驶人询问结果证实其处于精神难以集中或精神恍惚、困倦等状态仍驾驶车辆,也将被认定为疲劳驾驶。

第三,倒查机制更加全面。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民警不仅会调取行车记录仪,倒查司机前24小时内的生活轨迹,还会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出发前的睡眠状况和工作、饮食、用药、生活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查实司机因参加社交、娱乐活动或使用电子产品等导致没有正常休息或事发前一晚休息少于7小时,以及服用了容易犯困的药物等情形,都会成为认定疲劳驾驶的重要依据。

双管齐下 行车安全是底线

面对新规带来的执法变革,我市交管部门已提前布局。

目前,正值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期,各县(市、区)正严查“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在国省道及凌晨、午后等疲劳驾驶高发时段,民警采取了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织密防控网。

与此同时,宣传教育也在同步跟进。连日来,夏县、稷山、永济等地交管部门纷纷深入危化品运输企业和物流公司,进行“点对点”警示教育。在稷山一家物流企业,民警通过剖析辖区典型事故案例,向驾驶人详细演示了新规下的监测逻辑。

处罚不是目的,唤醒安全意识才是根本。对于驾驶人而言,新规的施行是一次严肃的提醒,但道路安全的终极防线,始终掌握在驾驶人自己手中。

记者 樊朋展 张蕊彤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