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6-04-21
爱车好端端停着,却被由大风刮落的屋顶油毡砸了个正着。保险公司赔了修车费,可自掏腰包贴的隐形车衣、太阳膜该找谁赔?房主说“天要刮风,关我啥事”,租户说“屋顶不归我管”,车主说“我停那儿没错”。一笔上万元的损失,到底该谁担责?
近日,闻喜县人民法院东镇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案件虽小,却关乎民法典中的一条重要规则——过错推定原则。弄明白了,遇上类似糟心事,您心里才有底。
天降横祸 责任该谁承担
前不久,一场大风刮过闻喜东镇,吹落了临街商铺屋顶的油毡,给车主郭某带来了不小的烦恼。
原来,郭某把自己的特斯拉轿车停放在某小区临街商铺旁边。当晚风势较大,楼顶的油毡被风吹落,砸中了郭某的爱车,导致车辆受损。
修车花了2.8万余元,好在保险公司赔付了,可之前花1万余元贴的隐形车衣和太阳膜,保险公司不予赔付。这笔钱该找谁要?于是,郭某一纸诉状,将房屋的主人宋某,以及租用商铺的某孕婴馆一并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
闻喜县人民法院东镇人民法庭受理后,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庭审中,房主宋某觉得很冤枉:天要刮风,油毡要掉,怎么能怪我?
这话听着似乎有理,但在法律面前,还真不是这么回事。民法典规定,建筑物及其搁置物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该条款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什么是过错推定原则?通俗点说,法律先推定所有人存在过错,除非所有人能证明自己无过错。那么,宋某作为房屋的所有人,他得证明自己对屋顶油毡尽到了管理维护义务,如定期检查、及时加固等;或者得证明油毡脱落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如第三人故意破坏等。结果,宋某未能证明,故推定其存在过错。
关于损失数额,考虑到车衣、太阳膜已使用近两年,结合5年使用年限及露天停放加速老化的实际情况,酌情扣减折旧后,法官认定车辆损失合计6300元。对于郭某主张的车辆维修费,因保险公司已理赔,依据财产保险损失填平原则,判决未予支持;孕婴馆因无管理维护义务,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决宋某赔偿郭某6300元,驳回郭某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均未上诉。
法官说法
本案核心在于适用民法典的过错推定原则,这一原则的适用对平衡受害方与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的权利义务具有重要意义。
从举证责任来看,受害方只需证明损害事实发生、损害与物件脱落、坠落存在因果关系,即完成初步举证义务。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若想免责,必须举证证明自身已尽到管理维护义务,或损害系不可抗力、第三人原因等法定情形导致。
本案中,被告宋某作为房屋所有人,既无法证明其对屋顶油毡履行了检查、加固等管护义务,也未能证实损害由其他免责事由引发,故依法推定其存在过错,需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案件中关于损失认定的考量也体现了司法的公平性,法官并非直接按照原告购置车衣、太阳膜的原价判定损失,而是结合物品使用年限、使用环境导致的老化情况扣减折旧,最终酌情确定赔偿数额,既弥补了原告的损失,也避免了让被告承担不合理的赔偿责任。
这起案件给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敲响了警钟: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应切实履行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义务,定期检查、及时修缮,从源头上减少物件脱落、坠落风险;若因疏于管护造成他人损害,将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记者 樊朋展 张蕊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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