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法治>

永济市人民法院联合该市农业农村局

开展专题普法宣传与巡查联合执法活动

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6-04-22

本报讯(记者 张君蓉)日前,永济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联合该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在黄河永济段共同开展“守护黄河·禁捕护渔”专题普法宣传与巡查联合执法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重点向沿岸群众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有关规定,并告诉大家,黄河干流永济段已划定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依法实行全年、全域禁止一切非法捕捞的严格管控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核心区从事捕捞、垂钓等破坏生态的活动。

当天,联合执法组深入黄河岸边核心水域,开展实地巡查与普法宣传。工作人员通过张贴禁捕公告、悬挂保护横幅、向过往行人和群众发放普法传单等形式,面对面讲解非法捕捞的法律后果,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禁捕范围、资源保护等问题。

工作人员还走进地处黄河畔的韩阳镇,设立普法咨询服务台,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以“以案释法”为核心,通过鲜活的环境资源违法案例,生动解读了保护黄河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此次联合活动,是永济市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同发力、共护母亲河的生动实践。永济市人民法院表示,将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与相关部门一道,以最严密的法治、最严格的制度,共同推进“幸福家园 平安永济”建设,让黄河永济段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生态美景永续传承。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