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6-04-18
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陈小光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运城市蒲津渡与蒲州故城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说明。
一、立法背景和必要性
目前,良渚、汉魏洛阳城、三星堆等重要遗址均已出台针对性法律保护条例,而作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单位的蒲津渡与蒲州故城遗址,至今缺乏专门地方性法规。
蒲津渡与蒲州故城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分内外两城,东西长2.49公里,南北宽1.71公里,保护范围约4.26平方公里。因保护范围大、土地权属复杂,且无专项法规约束,对工程建设、农耕生产等行为缺乏直接监管依据,影响遗址保护与管理。为加强遗址保护、规范管理利用,制定专属保护条例,为其依法保护、科学传承提供法治保障,已十分必要且迫切。
二、起草过程
(一)第一阶段:2022年,为加强蒲津渡与蒲州故城遗址保护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运城市蒲津渡与蒲州故城遗址保护条例》纳入立法规划(2022-2026年),并报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二)第二阶段: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印发运城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的通知,要求今年完成此项立法工作,并组成调研组赴永济实地调研推动。
(三)第三阶段:2025年3月,市政府成立了运城市蒲津渡与蒲州故城遗址保护条例法规起草工作组,与市人大常委会、永济市政府多次对接推进相关工作。
(四)第四阶段:2025年6月,永济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条例(草案)》,后将该草案报送给市文旅局。
(五)第五阶段:2025年6月,市文旅局征求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在此基础上,市文旅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局聘法律顾问集体讨论研究对《草案(条例)》进行了修改,后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
(六)第六阶段:2025年8月1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草案)》。
三、主要内容
《条例(草案)》共5章25条。包括了总则、保护管理、考古发掘与展示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等5个部分。
第一章《总则部分》 从第一条至第九条,分别叙述了立法宗旨、适用范围、保护对象、保护原则、政府职责分工、部门职责分工、发展规划、保护经费、遗址管理机构职责等内容,着重解决为什么要保护、保护什么、谁来保护、钱从哪儿来、谁来履行的问题。
第二章《管理保护部分》 从第十条到第十六条,叙述了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标志、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注意事项、禁止行为、文物保护与修缮、遗址保护区内的生产生活管理等内容,着重解决如何保护、如何管理的问题。
第三章《考古发掘与展示利用部分》 从第十七条到第二十二条,分别叙述了考古前置、考古手续报批、发现文物处置、旅游经营活动、鼓励文创、游客量控制等内容,着重解决考古发掘、合理利用等问题。
第四章《法律责任部分》 从第二十三条到第二十四条,分别叙述了违反禁止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规处理等内容,主要解决违法了怎么办的问题。
第五章《附则部分》 第二十五条规定了本条例的实施时间。
以上连同《条例(草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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