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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食节背后的历史密码

来源:文汇报时间:2026-03-30

“寒食近,蹴踘秋千,又是无限游人”,万俟咏的《恋芳春慢·寒食前进》,描绘了北宋汴京城寒食时节的繁华盛景。

寒食节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在人类懂得以太阳和月亮指示季节之前,曾有过很长一段时期是以恒星大火(心宿二)作为示时星象以安排生产和生活的。每当仲春时节大火昏见东方之时,被认为是新年的开始,并有一套隆重的祭祀仪式。仪式之一便是熄灭掉全部旧火(禁火),代之以重新钻燧取出的新火(改火)。

旧火与新火交替之际,必须准备出足够的熟食以备食用,比如南朝梁宗懔的《荆楚岁时记》中记载的“造饧、大麦粥……斗鸡,镂鸡子,斗鸡子”。这些熟食是在禁火之后改火之前冷吃的,所以叫“寒食”。由于寒食节最早是在冬至之后第105天,所以又称“百五节”。

寒食与介子推产生关联,源于战国时期的《庄子》。尽管《左传》中已提及介子推隐居绵山和晋文公封山之事,但并没有关于烧山和寒食的说法。《庄子·盗跖》中演化为:“介子推至忠也,自割其股以食文公,文公后背之,子推怒而去,抱木而燔死。”至东汉桓谭的《新论·离事》中就有了“太原郡民,以隆冬不火食五日,虽有疾病缓急,犹不敢犯,为介子推故也”的记载,已明确将寒食节与介子推联系在了一起。

但隋代以前,寒食禁火风俗,大概只流行于山西的原晋国旧地。如《后汉书·周举传》说:“太原一郡,旧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龙忌之禁。至其亡月,咸言神灵不乐举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辄一月寒食,莫敢烟爨。老小不堪,岁多死者。”周举就任刺史后,曾“作吊书以置子推之庙,言盛冬去火,残损民命,非贤者之意”,遂改为只吃三天冷食,并“宣示愚民,使还温食”。

魏晋南北朝战乱不已,人口损失严重,自难听任因寒食而“岁多死者”的现象存在。所以曹操占领并州后,就以“北方沍寒之地,老少羸弱,将有不堪之患”而下《明罚令》,规定“人不得寒食”,如有违犯,家长判徒刑半年,主吏判徒刑一百天,令长罚一个月俸。于是自隋代,寒食节自一个月缩为三日而大行其道。

在寒食节的仪式中,禁火改火是最主要的,而且很严格。唐代统治者重视寒食节,节日更增添了皇家色彩,朝廷明文规定寒食节禁火三天,并设置假期,最初是四天,后因与清明时间相连,双节连休,假日延长至七天。除了休假,宫廷内还会举行寒食内宴。张籍有诗云:“朝光瑞气满宫楼,彩纛鱼龙四周稠。廊下御厨分冷食,殿前香骑逐飞球。千官尽醉犹教坐,百戏皆呈未放休。共喜拜恩侵夜出,金吾不敢问行由”,就描绘了宴会的热烈气氛。

寒食节一过,需要“改火”,皇帝会命尚食内园官小儿于殿前钻榆木、柳木取火,于清明日将新火种分赐予王公贵戚、元勋重臣。中唐诗人韩翃名句“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描绘的就是寒食节京城长安风光:全国禁火之夜,一队队宫人将燃起的烛灯奉命送至各权臣勋戚家中,以示恩宠。

宋朝沿袭唐朝寒食禁火风俗,据南宋周密的《癸辛杂识·别集下》“绵上火禁”条记载:“升平时禁七日,丧乱以来犹三日。相传火禁不严,则有风雹之变。社长辈至日就人家,以鸡翎掠灶灰,鸡羽稍焦卷,则罚香纸钱。有疾及老者不能冷食,就介公庙卜乞小火,吉则燃木炭,取不烟,不吉则死不敢用火。或以食暴日中,或埋食器于羊马粪窖中。其严如此。”

 (《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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