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6-03-26
本报讯(记者 游映霞)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下发表彰决定,对“十四五”时期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典型予以表彰,我市5家单位、3名个人及13个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入列,数量居全省第一,充分展现了我市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丰硕成果。
“十四五”时期,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成效显著,在担当作为、无私奉献,在非遗调查记录、保护传承、研究管理、宣传展示等方面涌现出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两部门决定授予全省29个单位“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人“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80人“山西省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称号。
在此次表彰中,市稷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山西绛州澄泥砚研制有限公司、万荣县软槌锣鼓研究会、永济市文化馆、山西省蒲剧艺术院5家单位,荣获“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一级调研员王云亮,稷山县文化馆(稷山县美术馆)馆长徐清旭,新绛县文化馆副馆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主任丁波3人,获评“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梁宏志(泥塑)、何鹏飞(绛州剔犀技艺)、余艳平(惠畅土布制作技艺)、李艳军(永乐桃木雕刻)、梁文平(掐丝珐琅釉画)、韩瑞来(金钱石雕刻)、刘跃(福同惠南式细点制作工艺)、张合家(手工空心挂面制作技艺)、杨毅(河津剪纸)、王贺云(垣曲菖蒲酒泡制技艺)、朱雪冰(闻喜花馍)、侯冰娜(临猗扎花)、杨丁洪(绛州鼓乐)13人,被授予“山西省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称号。
近年来,我市依托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始终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推动绛州澄泥砚、蒲剧、绛州鼓乐、闻喜花馍等特色非遗项目活态传承,让众多古老非遗技艺在新时代焕发新生机。以此次表彰为契机,我市将进一步激励全市非遗工作者和传承人坚守初心、守正创新,持续加大非遗保护、传承、推广力度,不断推动运城非遗保护事业迈上新台阶,为全省文化事业繁荣发展贡献运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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