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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公安局公布4起私用“电猫”典型案例

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5-12-24

本报讯(记者 张君蓉)为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垣曲县公安局日前公布4起私用“电猫”典型案例。

2023年2月,景某某、尚某某共谋捕杀麝取麝香牟利,网购工具后经赵某某协助,进入望仙景区山上架设500余米电网。3月8日捕杀两头麝并取走麝香的弃尸,3月9日,安装的电网导致山草失火,二人拆毁设备逃离。垣曲县人民法院对尚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景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赵某某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24年1月5日,垣曲县公安局历山派出所民警夜间巡逻期间,发现神后村路边麦地里有人擅自安装、使用电网捕猎。经过一夜蹲守,于次日凌晨5时将前来撤网的违法嫌疑人王某当场抓获,并扣押相关作案工具。垣曲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25年1月3日23时许,长直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长直乡涧溪村寺里沟居民组的麦田里有灯光等可疑迹象。民警立即前往调查,当场抓获正在违法使用“电猫”的王某、荀某。垣曲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荀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25年4月17日,垣曲县公安局接报火情,民警在救援现场发现电网、生活用品及疑似麝尸体。经依法查明,刘某某自2024年12月底开始多次在当地林场山上架电网捕杀麝,此次电网引发火情后弃设备逃离。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失火罪被逮捕,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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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猫”是什么?有什么危害?

“电猫”是一些偷猎者利用高压电网捕杀猎物的工具,一般常见由电瓶、变压器、电网连接组合使用,能释放超高电压,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用于猎捕野生动物的“电猫”实际就是一个逆变器,瞬间可将电压变到上万伏,特别是用于猎捕野猪的“电猫”,可变电压更高。一般野外猎捕野生动物,不法分子从“电猫”上扯出的电丝很长,人一旦碰到会威胁到生命安全,裸露电线也容易引发火灾。

“电猫”引发火灾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同时使用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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