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5-12-04
本报讯(记者 郭 华)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联合表彰法治山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市9个集体荣获“法治山西建设先进集体”称号、21名个人荣获“法治山西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9个荣获“法治山西建设先进集体”称号的分别是: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永济市司法局、永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运城市盐湖区司法局东城司法所、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蒲州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夏县公安局庙前派出所、闻喜县人民法院东镇人民法庭、平陆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1名荣获“法治山西建设先进个人”称号的分别是:赵阳、王艳玲(女)、李建勤、曹晓华(女)、孙秀芳(女)、王晓宇(女)、周强、刘会丽(女)、高雪鹏(女)、王亚丽(女)、侯跃朋、苏晓鹏、李丽(女)、陈冠浩、张姣(女)、陈静(女)、文玉玉(女)、余昊泽、陈蓉(女)、苏亚平、薛冰。
市司法局号召全市各部门和广大法治工作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责任担当,服务群众、无私奉献的公仆情怀,切实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提升立法质量、执法效能、司法公信力和全民法治素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运城,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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