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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陷入欠薪套路

市劳动监察部门给出温馨提示

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5-05-28

运城晚报讯(记者 景斌)近日,我市劳动监察部门接待了王女士,并针对她的咨询给出答复。

王女士称其在某线上平台看到一则招聘信息——某公司招聘网店客服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两班倒,月薪3000元,无试用期。但王女士在工作一周后发现实际情况与招聘承诺不相符:每天工作8.5小时,无倒班,还有拖欠工资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王女士提出了离职,上述公司以未干满两个月为由,按30元/天的标准,向王女士结算了7天的工资。王女士觉得自己被套路,便向我市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

市劳动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公司存在多项涉嫌违法的情况,如克扣员工工资、工作时长超过国家法定要求、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根据劳动监察投诉属地管理原则,县一级劳动监察部门应为本县劳动争议纠纷接待处理单位,王女士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相关举证材料到本县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市劳动监察部门温馨提示:

1.广大求职者在应聘过程中一定要在公开的网络信息中查询招聘企业是否正常营业、是否有相关部门的备案等,避免落入招聘陷阱。

2.广大求职者要在微信、电话沟通中尽可能保留相关证据,以防出现用工后的纠纷和沟通异议。

3.广大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可通过观察了解企业是否存在欠薪、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强迫员工加班,或向员工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承诺等情况,如有发现,及时保全证据,避免进一步扩大个人损失。

4.广大求职者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清楚劳动监察投诉属地管理原则,注意劳动争议仲裁的投诉期限是一年以内、劳动监察投诉期限是两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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