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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动火

我市对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 发现违规动火的可拨打12345电话举报

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5-05-16

运城晚报讯(记者 祁克宁)5月14日,从运城市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获悉,为加强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范动火作业引发的火灾风险,即日起,发现全市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动火作业的,请立即举报!

举报范围为全市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1.未明确现场负责人、作业时间、区域及安全防护措施。2.在人员密集场所营业(使用)期间进行动火作业。3.动火作业未进行内部审批或作业人员无证、假证作业、人证不符。4.未履行动火作业备案制度。5.违反动火作业“六必须”要求(①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②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③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④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⑤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⑥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护。作业结束后,应当进行现场复查,确保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

举报方式:发现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期间违反动火作业“六个必须”要求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请保留现场视频、照片等证据,并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45,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处理。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同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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