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5-04-25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当闻喜玻璃器皿产业联盟筑起专利保护屏障,当山西星印象食品有限公司以“维之王”商标质押获得1500万元贷款,当稷山某鞋铺的侵权商品被及时下架,一幅“知产”变“资产”、“保护”促“发展”的生动图景正在徐徐展开。4月26日是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0日至26日是第25个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是“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
去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坚持运用与保护协同推进、规划与服务双轮驱动,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框架、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破解企业“融资难”、构建高效联动机制依法打击侵权行为,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守护好我市创新发展的“源头活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向青年创业者宣传知识产权领域创新创业激励政策。
(资料图片)
加强顶层设计
赋能创新保护
玻璃器皿产业是闻喜县传统优势产业,闻喜玻璃器皿也被列入我省重点打造的92个特色专业镇之一。在各企业革新技术、蓬勃发展同时,晶莹剔透的玻璃器皿背后曾暗藏隐忧——当某玻璃制品公司业务经理小赵(化名)在合作加工厂发现疑似抄袭自家“手捧花”专利花瓶的那一刻,一场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实践,正悄然改写这个传统产业的发展逻辑。
“除了大小,连花瓣纹路都一模一样!”2024年,小赵在某加工厂角落的惊人发现,揭开了一起外观专利侵权纠纷的序幕。作为2021年获批外观专利的原创企业,面对合作方的侵权行为,小赵所在企业的负责人向闻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处理请求,要求这家玻璃器皿加工厂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赔偿。考虑到该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侵权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常有合作关系,单纯靠执法来解决,会影响企业间相处,闻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闻喜工作站等,通过行政调解方式快速查清事实,化解争端。
在个案调解之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多部门开出“药方”,即筹建闻喜县玻璃器皿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探索玻璃器皿行业“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健康发展新模式。
该联盟是由闻喜县2家制造企业、1家销售企业发起,构建生产制造、线上线下销售的玻璃器皿产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多个相关部门作为联盟指导单位,签署《行政与司法全链条保护合作协议》,建立健全产业保护机制,形成打击侵权行为的工作合力,全力维护专业镇密集型产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为杜绝专利产品抄袭模仿现象,该联盟建立包含43项现有专利的“专利池”,聚焦行业内抄袭高发领域,定期组织联盟内部交流会,积极引导企业采用“专利共享、授权生产、合作共赢”模式,推动形成合作共赢的产业新生态,从根本上扭转专利侵权的行业现状,为玻璃器皿产业转型升级筑牢知识产权保护屏障。
除了推动闻喜县玻璃器皿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落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出台《运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持续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试点建设,创新提出“1471”工作法;深入推进“万荣苹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开展“万荣苹果”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不断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举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银企对接活动。 (资料图片)
靠前精准施策
知产变现纾困
近日,阳光洒在山西星印象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线上,蜜饯果脯的香甜气息里透着一丝破局的喜悦。随着山西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00万元贷款到账,这家手握“中国驰名商标”却一度为资金发愁的老字号企业,终于尝到了“知产”变“资产”的甜头。而这一切,始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靠前服务的入企调研。
作为深耕蜜饯果脯领域二十余载的老字号企业,山西星印象食品有限公司的“维之王”品牌自2010年荣膺“中国驰名商标”以来,持续释放品牌效应。然而,随着企业规模化发展进程提速,资金周转难题逐渐凸显,发展脚步受到一定羁绊。
这一困境在去年底迎来转机。去年12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入企调研中发现,该企业虽拥有“维之王”等商标资源,却未能有效激活无形资产价值。针对企业反映的融资难题,工作人员立即开展精准帮扶:一方面现场解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指导企业系统梳理“维之王”等商标权属关系并协助其开展专业评估;另一方面迅速对接山西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搭建银企沟通平台。经过多轮协调,最终促成该企业以“维之王”商标专用权为质押物,成功获批贷款,有效破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难题。
“市场监管部门的帮扶就像一场‘及时雨’,让我们在资金困境中看到曙光,以往我们只知道埋头做产品、打品牌,却没意识到商标还能成为贷款的‘硬通货’。”山西星印象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感慨道,他将把此次融资获得的贷款运用于产品研发、设备升级、市场拓展等方面,进一步巩固企业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把“维之王”的品牌擦得更亮。
山西星印象食品有限公司的破局并非该局靠前精准施策的个例。去年以来,该局通过入企服务的方式,宣传质押融资贴息政策、办理条件及流程,精准服务企业。同时,市、县(区)两级市场监管人员深入全市330家专精特新企业,通过发放需求调查表、开展融资意向摸底,精准掌握企业知识产权家底;联合金融机构入企宣讲,现场促成企业和银行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全力帮助企业降低贷款利率,减轻企业负担。此外,为提升服务效能,该局举办四场政银企对接会,搭建起政府、银行、企业三方互动平台,促进金融机构和企业初步达成合作,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积极性,实现银企融资对接双赢。
这套“组合拳”成效显著: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从2023年的2.9亿元提升至2024年的7.93亿元,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源头活水”。
强化高效联动
筑牢保护屏障
2月19日,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对稷山县某鞋铺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经查,该鞋铺待售的带有“N”标识或与“N”近似标识的运动鞋共9个品牌12个型号计22双,均为侵犯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货值金额6410元。该店铺相关负责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鉴于该店铺相关负责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进货票据(销货清单)、供货商的经营地址、联系方式,能说明进货来源,且购进商品时均以包装盒标注的品牌购进,并不知道所售商品侵犯了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目录(2023年版)》相关规定,对该店铺相关负责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同时将相关违法线索,移送临汾市(供货商所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置。
这是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侵害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通过突出“三个协同”,织密依法打击“保护网”。在跨部门协同方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部门,出台《关于全面深化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规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司法确认程序,推动行政与司法衔接标准统一。在跨区域协同方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与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办理2起专利侵权案件,探索开展联合口审(口头审理专利纠纷案件),提升跨区域执法效能,推动行政裁决标准统一。同时,向重庆永川、广东佛山、四川泸州等地移送专利侵权案件3起,协助企业跨区域维权,共同打击侵权行为。在海外协同方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向4家企业发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提示,涉及疑似被抢注商标37项,协助企业维护海外权益,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能力。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继续锚定“十四五”收官目标,持续深化全链条改革,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在激励全面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助推新质生产力培育,为现代化运城建设注入更强动能。
(本报记者 王月文 实习生 贾昕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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