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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的传承与演变

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5-01-16

□梁冬

2024年12月4日,“春节——中国人庆祝传统新年的社会实践”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春节文化已走向世界,成为世界共同的节日。

春节寄托了中国人的人伦情感、家国情怀,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人和睦相处的价值理念。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第一大节,春节文化底蕴深厚,春节历史源远流长,在中国已经走过了4000多年的历史。春节在古代称为岁首、正旦、元日等,将正月初一称为春节是民国成立以后才开始的。作为岁首新年,其产生与古代历年概念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关系。当然从本质意义上说,它根源于上古先民的时间感受与时间意识。

古人以天文、物候及人事活动等作为时间变化的重要参照,年的时间周期概念应该在夏商周三代以前就已经为人们所掌握。《尔雅·释天》中曰:“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唐虞时代,以“载”称年,表示时间的运行与变化。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正式确定以夏历正月为岁首,此后历法虽不断修正,但正月岁首时间没有改变,年节也就固定了下来。年是农业社会的时间标志,体现着农人的生活节律。

秦汉时期,中国社会逐渐脱离早期原始宗教信仰的影响,人们的岁时观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依从自然月令的时间习惯逐渐改变,岁时节日与社会生活的协调受到关注。作为岁首的春节,在秦汉以后社会意义明显,朝廷将岁首作为展示与加强君臣之义的时机,民间则作为乡里家庭聚会的良辰。

秦代至汉中期前,岁首在夏历十月,十月初一为新年。汉中期以后,岁首在正月初一,称为正月旦、正旦等。正月旦是汉代皇家的重要庆祝日,朝廷要举行大规模朝会。在朝廷影响下,汉代民间将年节民俗活动由传统的腊日、腊明日移到正月之旦的“正日”。

东汉崔寔《四民月令》记载了东汉时期民间“正日”的祭祀仪式与庆祝活动。首先,祭祀祖先、礼敬尊长是汉代“正日”礼仪的主要内容。全家无论大小,按尊卑等次列坐于先祖牌位之前,家人怀着喜悦的心情依次向家长敬酒致贺。

其次,拜贺宗亲乡党。“正日”家庭祭祀庆祝仪式之后,人们走出家门,拜谒恭贺亲族与邻里,利用年节时机,沟通自己与亲族、邻里的关系。后世正月拜年的传统即由汉代“正日”新年拜贺的习俗发展而来。

魏晋南北朝时期,岁首朝贺仍是朝廷大典。而在民间,元日人们鸡鸣而起,先到门庭前燃放爆竹,“以辟山臊恶鬼”,然后一家大小穿戴整齐,依次拜贺尊长。从唐代开始,春节享有政府法定假日,给假7日,是年前3天年后3天。朝廷照例举行早朝大典,民间则合家团聚,设宴欢庆。

宋元明清各代,春节称为元日或元旦、新年。正旦朝会仪式依然是皇家的重要典礼。帝王的正旦朝会作为国家典礼,场面宏大壮观。盛大的朝贺庆典对内显示国家太平,对外彰显中华帝国国威。同时,官方也借观看节日灯火与欣赏杂艺表演之机,表露出与民同乐的姿态,以和谐社会。

比如北宋,“正月一日年节,开封府放关扑三日”,就是开赌禁3天,任百姓娱乐。明朝时,北京民间春节更为生动有趣,当家人元旦晨起,率妻子等拜天地、拜祖先、煮饺子、给长辈上寿。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引进西洋历法,以公历为标准纪年,这时官方节日与民间传统节日分离,中国就出现了两种历法体系,一种是官方推行的西洋阳历体系,作为公共行政、国际交往的时间标准;一种是传统社会的阴阳合历体系,人们习惯沿用,服务于农时与日常社会生活。1914年1月,民国政府内务部在呈文中提出“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并被批准。由此,传统农历新年岁首在官方意义上正式被易名为“春节”,传统的元旦、新年名称被定在公历的1月1日。

民国政府曾一度不满于二元历法结构的存在,试图全部统一使用公历,将传统节日习俗全部搬到新的历法系统中,过公历元旦,不过农历新年,但这么做的效果并不理想。1934年年初,民国政府停止强制废除阴历,不得不承认以“对于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不宜过于干涉”。民间又可名正言顺地过农历春节了。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继承辛亥传统,在历法上采用公元纪年法,但对传统年节给予特别关注,规定了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假日及其放假日期。从此,“春节”成为对旧历大年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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