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4-05-15
本报讯(记者 张君蓉)为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强化反电信网络诈骗检察监督工作,进一步挽回电信诈骗案件被害人损失,近日,盐湖区人民检察院与盐湖区人民法院开展联合行动,为一起电信诈骗案件的23名被害人发放执行款16.75万元。
“我收到款啦,没想到被骗的钱还能被追回,司法机关效率很高。”收到执行案款后,一名被害人高兴地说。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中发现,罪犯戴某某等人在网上以年轻女性名义交友,通过虚构家人病重住院等理由,利用男性被害人恻隐之心对47名被害人实施诈骗犯罪。案发后,司法机关已追回损失26.19万元,但由于被害人众多,涉及全国多个省市,且被害人因曾被电信诈骗,对司法机关电话联系存在戒备心理,不愿告知司法机关其银行账户信息,导致案款难以发放到位。盐湖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主动派员前往法院多次沟通,最终达成共识:加大联系被害人力度,尽快将案款发放。检法两家工作人员通过多轮电话沟通、微信联系,最终获取部分被害人银行账户信息,按照被骗资金比例进行了执行款发放。
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机制办法,形成财产刑执行合力,更好地促进执行和监督工作共同发展,切实提升财产刑执行质效,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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