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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载人隐患多 莫图便捷忘安全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4-04-24

记者 樊朋展 张蕊彤 刘凯华

三轮车是短途运输货物的工具,以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受到很多人的青睐,尤其是老年人和农村群众认为三轮车既可载人又可载货,非常实用。但是,把三轮车当作载人工具,是一种非常危险又违法的行为,三轮车稳定性能差,车上又缺少对乘坐人员的有效安全防护,一旦发生意外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不仅驾乘人员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还会给道路交通带来很多安全隐患。

连日来,我市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三轮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在辖区主要路段、农村等周边道路,采取不间断巡逻管控等方式,严查三轮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路途不远顺路捎人

可能好心办坏事

近日,夏县交警大队在该县后夏线上辛庄村路段执勤时,远远看到一辆三轮摩托车车斗内坐了一排人,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一路晃晃悠悠非常危险,一旦遇到突发状况采取紧急措施时,三轮车极易发生侧翻,引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民警立即将其拦下进行检查,经查,三轮摩托车上竟然乘坐4名人员,且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并且,这4人都坐在一个板凳上,稍微一个急刹车,后果不堪设想。

经询问驾驶人张某得知,车上人员都是同村人,要前往大洋村集市,张某认为路途不远,便捎上其他村民一同前往,殊不知这样既危险又违法。

民警现场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讲解了三轮车违法载人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同时向乘车人员普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张某认识到其行为的危险性,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承担的责任和后果,表示今后绝不再驾驶三轮车载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张某做出相应处罚,责令其余人员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前往,及时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明知危险仍为之

发生事故后悔莫及

日前,临猗交警大队通报了一起三轮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向违法载人的三轮车驾驶人再次敲响安全“警钟”。

3月11日,王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载着妻子邓某及两名村民去外村打零工,当行驶至临猗县留尚村十字路口时,与一辆电动四轮车相撞,导致电动三轮车侧翻,王某、邓某严重受伤,被紧急送医治疗,另外两名村民轻微受伤。

“你们知道三轮车不能载人吗?交警在你们村宣传过三轮车载人的危害性吗?”事故发生后,面对事故科办案民警责问,受伤较轻、仍心有余悸的两名村民后悔莫及,表示自己不该抱有侥幸心理。

目前,王某、邓某因受伤严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广大群众,三轮车不能作为载人的交通工具使用,在行驶中如遇突发状况,将对车内人员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稍不注意便有可能车毁人亡。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1.三轮车安全性能较差

此类车的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易发生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2.扰乱正常秩序,容易引发事故

三轮车车速比普通自行车速度、行人步速要快,超车概率大,极易发生剐蹭事故;在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拐弯掉头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大大增加。

3.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三轮车驾驶人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同时,交警在日常执勤中发现,三轮车驾驶人不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屡见不鲜,如:随意掉头、行驶快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

4.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由于三轮车大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而且,三轮车车主多是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他们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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