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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的“神助攻”

​——我市检察机关创新推进数字检察工作走笔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4-01-24

记者 张君蓉

社会危险性量化统计分析平台,可以全面反映全市审查逮捕案件受理、审查、办理情况及与逮捕数量、质量相关的指标情况;

非羁押诉讼数字监督平台,通过对非羁押人员实时定位、在线传唤、在线打卡、脱管预警等监管功能,强化了对非羁押人员的数字监管;

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管理平台,可以远程听取意见、一键回传电子捺印文书,实现了认罪认罚案件全程线上化、无纸化;

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模型,通过对公安戒毒管理部门、强制戒毒所、刑事检察部门涉戒毒人员数据筛查碰撞,发现疑点、线索,找出法律监督盲区;

……

数字检察让大数据、云技术成为检察人员办案的“神助攻”。窥一斑而知全豹,我们从中可以看到数字检察蕴含的丰富内涵和巨大作用。

向前来交流学习的检察人员展示建设完成的“数据驾驶舱”。(资料图)

非羁押诉讼体系打造轻罪治理体系“运城样本”

去年,我市检察机关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构建了以社会危险性量化指标体系、非羁押数字监督平台、保证金提存工作机制为主要内容的非羁押诉讼体系。这个体系不仅可以通过制定的数据标准客观衡量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不羁押条件,还可以通过数据管理实现对不羁押犯罪嫌疑人的“云管理”,为轻罪治理体系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运城样本”。

社会危险性量化指标体系构建历时7个月,125名员额检察官参加,经905个案件验证,在去年最终形成了由犯罪性质、罪后表现、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三部分60项指标、7个附注组成的量化评估体系。

该体系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犯罪性质、罪后表现等多方面的综合分析,以及大量案例的验证,使得该量化评估体系更加科学、客观、全面,从而能够更好地反映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将社会危险性以量化分值的形式表现出来,落实到制度上,用客观标准来约束承办人主观的判断,最大限度保障了逮捕措施的统一准确适用。

如果说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体系可以客观分析出有没有必要对轻罪嫌疑人进行羁押,那么非羁押诉讼数字监督平台,则可以保障对非羁押人员的全流程监管。

非羁押诉讼数字监督平台坚持数字化智能预警和执行单位落地核查“双向发力”,将“人防”与“技防”有机结合,通过对非羁押人员实时定位、在线传唤、在线打卡、脱管预警等监管功能,强化了对非羁押人员的数字监管,为降低诉前羁押提供科技保障,从而有效解决了传统“人盯人”监管方式存在的跟踪管理效率低、监管手段单一、监管力度不够、执行效果评估难等问题,促使对采取非羁押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为推动轻罪治理理念政策具体化、实践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除了非羁押诉讼数字监督平台,目前我市两级检察机关还建成了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管理平台、运城“指南针”未检云平台等4个综合分析平台。这些平台都可以通过对大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实现精准治理和标本兼治的目标;也可分析全市核心指标趋势,点面结合,为检察监督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数字检察监督模型让法律监督有了源头活水

数字检察战略为新时代法律监督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2022年,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运用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探索创建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监督业务模型,以个人基本情况、财产情况、罚款、拘留、高消费情况等信息为数据要素,以法院判决书、执行决定书、执行系统为数据来源,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从而发现轻罪案件的线索和问题。这种以数据驱动的轻罪治理方式,提高了治理的精准度和效率,使得检察监督更加科学、全面、有效。

综合平台对于各类案件办理具有广泛应用性,而监督模型则更适用于类案监督。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监督业务模型在检察实践中取得好的效果后,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大了建设监督模型的工作力度。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检察监督模型就是去年该院建立的新模型之一。

2022年,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中发现,该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过程中,未依法在作出人体生物样本检测结论的24小时内提出吸毒成瘾认定意见,而是在检测的1年4个月以后才作出吸毒成瘾认定意见,程序不规范,且存在证据不充分、法律适用不准确的问题。由于证据不充分,张某某尚达不到吸毒成瘾的认定标准,更未达到吸毒成瘾严重的认定标准,也就是说张某某不满足被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条件。得知情况后,市人民检察院意识到这可能并非个案,在强制隔离戒毒司法行政领域可能普遍存在程序不规范、办案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范开展,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建立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检察监督模型。通过调取近5年来公安机关戒毒管理部门、强制戒毒所、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涉戒毒人员三方面数据进行筛查和碰撞,从而发现法律监督线索。针对模型筛查出来的异常数据线索,再通过人工调卷审查、调查展开深入核查。目前,已核查出监督线索160条,发现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普遍存在刑罚执行完毕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未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导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管漏管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检察机关精准开展了类案监督,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针对类案背后存在的治理性漏洞,检察机关积极与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所等相关单位进行交流沟通,给出充分建议的同时,督促整改,实现“监督与支持并重”,形成工作合力,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积极效果。

该模型在去年7月举行的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荣获一等奖。后来,这个监督模型在全省得到推广。

除此之外,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创建的“未成年人控辍保学”法律监督模型、新绛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的“法院刑事裁判交付执行监督模型”、绛县人民检察院建设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民间借贷生效裁判”法律监督模型等,都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数字检察扩增了检察官甄别违法案件的“动能”。据了解,传统上,法律监督的启动源于当事人举报等个案线索,检察官由此启动调查核实,线索单一、渠道受限。数字检察为检察官插上了大数据分析与数据模型、平台的翅膀,开辟了类案监督、智能监管的新天地。不仅如此,数字检察还可以对异常案件“画像”并转化为智能化预测预警条件,达到“上医治未病”的效果。更重要的是,数字检察实行“一轴多元”共治架构,由检察机关主导,会同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以及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主体,通过促成多方合力,实现真正双赢、多赢、共赢。

2023年3月,市人民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联系点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克服困难,在大数据指挥中心建设完成了规格超前、理念新颖的“数据驾驶舱”页面制作,在这里可将运城市的标志性地标一览无余,同时也可详尽展示已经建成并使用的平台和模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部主任焦团结告诉记者,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建设综合分析平台4个、数字检察监督模型20个,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等多项检察业务,共采集、归纳、分析政府、司法机关、企业等各类数据120万余条,为检察数据池增添了更多源头活水。

据介绍,通过数字检察模型使用,对类案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相关领域法律监督线索300余条,涉及戒毒场所、学校、民间借贷、医保等多个领域,共发出检察建议50余份,帮助20余名失学儿童重新入学,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名,监督纠正违法案件20余件,为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了有力数字支撑。

数字检察两级协同一体化发展


当法律监督遇上大数据,产生的“化学效应”是巨大的。数字检察战略是法律监督手段的“革命”,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依托。

事非经过不知难。数字检察战略的推进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例如,客观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司法办案机关之间还存在信息壁垒;主观上,部分检察人员大数据理念认知不足,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数字检察战略的推进。鉴于此,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晋民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把数字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锚定“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牢固树立数据意识、数字思维,用数字检察新理念书写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治理的新时代运城答卷。

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在人员配置和资金投入上给予大力支持。投入资金40万余元,建成了大数据指挥中心;抽调专业人员20余名组成数字检察专班;搭建大数据运用平台,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惩治违法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正、促进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同时,邀请全国知名数字专家张弛为全院干警开展数字检察系列专题辅导;组织全市检察机关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10次,手把手、面对面进行技术指导;选派多名业务骨干赴太原、杭州等地进行实训学习,开阔干警视野,拓宽工作思路,在全市检察干警中营造遇到问题找数据、解决问题靠数据、破解难题碰撞数据的良好工作氛围。

目前,我市已建立两级检察院数字检察协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各基层院全方位参与、全链条介入、全业务覆盖的一体化发展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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