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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火烧荒 自取其祸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4-01-24

记者 张君蓉

长期以来,农村村民有在自家田地烧荒的习惯,但若用火不慎,极其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近日,闻喜县人民法院郭家庄法庭受理了一起村民焚烧杂草、树叶引燃周边树木造成他人较大财产损失的案件。一边是被烧毁的大片树木需要资金理赔,一边是年老家贫的被告,面对这样的难题,法官该如何解决?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非常有必要借此进行普法,决定在案发地对该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进行巡回开庭,让庭审现场成为法治课堂,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隐患防范意识。

庭审中,承办法官有条不紊地组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被烧毁的大片树木具体损失数额需要由专业机构鉴定确定,但高昂的鉴定费用肯定会加重被告的经济负担,考虑到被告年老家贫,承办法官征得原告某林业公司同意后,决定展开调解。

为妥善化解此次纠纷,承办法官在庭审结束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鉴定的成本、被告的现实状况等方面进行分析,耐心释法说理,促使被告认识到因自己的随意焚烧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同意分期赔偿原告损失;又说服原告同意被告以工代偿,担任原告公司护林员代替部分经济赔偿。经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妥善解决了这起纠纷。

“烧荒产生的浓烟不仅严重污染空气环境,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还涉嫌犯罪,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罚。”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向旁听人员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警示村民在日常生活中增强防火意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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