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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释放绿色税制红利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3-12-27

中国人民大学和平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代志新在《经济日报》撰文表示,近年来,我国绿色税收体系建设步伐显著加速,绿色税制改革在调整能源结构、促进节能以及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我国在环境保护和经济绿色转型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与绿色经济发展较好的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须从多角度发力,进一步落实绿色税制,助推绿色发展目标。一是加强绿色税制顶层设计,释放绿色与发展的双重红利。在面临环境污染和经济下行的双重压力时,合理提高资源税及环境保护税税率水平以促进社会绿色转型和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需配合相应的结构性减税政策,保持宏观税负水平稳定,减少企业因多重约束性绿色政策叠加而导致生产成本过大的问题。二是优化完善碳税制度体系,探索绿色税收机制创新。可在现有环境保护税中增加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型税目,直接对主要温室气体的排放征税;对已有绿色税种进行税目税率改造,突出碳排放要素,促进社会发展低碳转型。同时,探索创新绿色税收机制,完善碳税普惠制,研究制定碳定价回报机制,面向社会公众根据碳排放不同课征碳税的同时,渐进式差异化地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进行税收返还,引导公众建立绿色消费理念。三是推动绿色税制多元共建,平衡各方利益协调发展。企业是工作岗位的提供者、经济增长的推动者、绿色发展的践行者,其不仅是绿色税制约束的对象,还是绿色税制产生及创新的推动主体;立法机关在政策制定时,应建立绿色税制社会联动机制,吸引企业、非政府组织、学术界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使社会公众能通过绿色税制对就业、收入、消费产生的影响作出合理反应,进而倒逼制度设计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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