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3-08-19
日前,市民王女士致电运城晚报热线2233366咨询,夫妻双方均缴存了住房公积金,若购房时,可否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会不会相应提高?
就这个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答复,婚内购买房屋均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夫妻双方可先以购房名义,申请支取各自账户里的公积金,然后由夫妻一方提出申请,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进行购房,其贷款金额不超过规定限制。
该负责人介绍,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王女士具体贷款金额要依据其家庭收入、房屋总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个人信用状况等综合因素而确定。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购买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首套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第二套不超过70%,不超过未付清的房款余额及最高贷款额度。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余额,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购买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首套不超过房屋总价80%、第二套不超过70%,不超过未付清的房款余额及最高贷款额度。
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贷款本息合计不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的60%。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结婚证。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其中采用职工联保担保方式最长期限为20年,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记者 崔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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