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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鉴 请勿尝“驶”

——运城交警曝光一批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3-08-14

亲朋好友聚会,喝酒助兴难免,但是酒后驾车实属不讲“酒德”。

当前,我市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市公安局组织部署全市各地交警靶向治理、精准打击了一大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但仍有部分司机抱有侥幸心理,将安全防线抛之脑后,执意酒后驾车。

喝完喜酒驾车上路

三轮摩托一样被罚

近日,临猗交警大队北景中队民警在辖区三赵线例行检查时,拦停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只见驾驶人薛某面部通红,现场初步检测涉嫌酒驾,民警随即采取控制措施。

据悉,薛某当天在朋友的喜宴上喝了5两白酒,喝完酒后,薛某一方面自我感觉喝得不多,另一方面认为自己驾驶的是三轮摩托车不是汽车,没法定义为酒驾,便不听同行人的劝阻选择驾车回家,没想到被查了,后悔不已。

经化验,薛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95.27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同时民警查明,薛某持有C1驾驶证,不具备驾驶三轮摩托车的资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薛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同时,薛某还将因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与准驾车型不符,受到罚款3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酒驾被查不思悔改

二次酒驾难逃法网

一次酒驾被查,多数“司机”会幡然醒悟,但总有些人心存侥幸。8月9日凌晨,夏县交警大队庙前中队民辅警在大禹像路段,查获一起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零时许,李某驾驶车牌号为晋MBYXXX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大禹像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9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核查,2019年1月20日,李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夏县交警大队查获,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对李某进行安全教育,讲解酒驾的危害及二次酒驾的处罚力度;李某对自己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十分懊悔。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李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酒驾司机遇查逃跑

交警围堵将其拦截

8月5日,稷山交警大队在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当日,执勤民警在辖区丰喜路夜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LXXXX3的白色轿车在驶近临时检查点时,突然停下欲掉头驶离。民警发现后急忙上前,而此时,该车竟加大油门强行闯卡。情况突然,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喊话警戒,并合围上前进行拦截。在强大压力下,该车停下接受检查。

在检查时,一股酒味扑鼻而来。当民警要求检查驾驶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则回答自己没有。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达131.37mg/100ml,确属醉驾。此外,民警还发现驾驶人持有C1驾驶证,于2023年上半年因饮酒后驾驶被暂扣,属于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是十分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记 者 樊朋展 见习记者 张蕊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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