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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警惕5种非法集资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3-06-20

近期,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15日,民政部针对这些情形发布风险提示,提醒老年人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根据风险提示,养老服务领域的非法集资表现形式主要分为假借养老服务机构名义、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以享受“旅居养老”为名等五种情形。在这些情形中,一些企业没有养老服务机构实体,但通过临时租用养老服务机构场地开展活动、宣称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碰瓷”养老服务机构,诱骗老年人办卡储值非法吸收资金。

还有一些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时间银行”互助养老项目等名义,非法吸收资金。随着“旅居养老”兴起,一些以邀请老年人低价甚至免费旅游,或者以考察所谓“旅居养老”项目为名,通过储值返利、投资分红、积分养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案例也屡有发生。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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