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23-05-17
运城日报讯 为加强民爆物品管理,新绛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今年多措并举,在“放管服效”出实招,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建立联动机制,部门协作强监督。审管分离后,新绛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与行政审批办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在审批购买民爆物品前与民爆专干对接,掌握民爆库的库存及使用情况,严禁超库存审批和不按规定审批运输路线。今年以来,共对接50余次,做到了审批“零失误”,管理“零差错”。
实行例会制度,破解难题强服务。每月一日,该局治安大队长、民爆专干、涉爆企业、民爆库负责人召开例会,治安大队长通报上月民爆管理方面的问题,并对整改提出时限和要求;民爆专干组织大家学习近期上级文件和相关精神;涉爆企业、民爆库负责人就实际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今年以来,共召开5次工作例会,解决实际问题12个。
落实检查职责,找出问题强管理。每月由民爆专干牵头、抽调涉爆企业、民爆库各一人,组成三人检查小组,对全县所有涉爆企业、民爆库进行安全检查,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隐患通知书》提出整改时限和内容,整改完后,下月进行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5次,当场整改问题16处,下发《隐患通知书》5份。
通过以上“三项措施”的落实,新绛县公安局在民爆物品管理上,制度落实更加完善,操作流程更加规范,管理服务更加到位,做到了防患于未然。(岳 峰)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