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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能否通过改建绿化带等增加停车位?

律师:绿化带属业主共有 改建须由业主决定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3-04-03

日前,盐湖区一小区物业人员致电晚报热线2233366咨询,小区停车位紧张,能否通过改建小区绿化带或广场、拓宽道路等方式增加停车位?

为此,记者咨询了山西旭辰律师事务所王军杰律师。他表示,通过改建小区绿化带或广场、拓宽道路等方式增加停车位的事项,须由业主表决决定。

王军杰进一步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小区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如小区广场,亦属于业主共有。由此,若小区物业想通过改建小区绿化带或广场、拓宽道路等方式增加停车位,须由业主共同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应当经参与表决权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因此,小区物业需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只要参与表决权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进行改建。

王军杰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记者 崔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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