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

五大举措优环境 改进作风促发展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04-03

稷山县委书记 吴 宣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李强总理在今年两会答记者问时专门讲到:“要有服务意识、发展意识,特别是在履行审批、管理职能时,不能光踩刹车、不踩油门。”市委部署开展整治“吃拿卡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抓住了制约经济发展的要害关键,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是放大运城资源禀赋优势的战略选择,更是提升工作效能、释放经济活力的有效之举。稷山县将坚决按照市委决策部署,紧扣五大举措,强力改进作风,疏通影响创新创业的“堵点”、消除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攻克制约环境提升的“难点”,形成更多服务发展的“亮点”,让良好营商环境成为稷山高质量发展的靓丽名片。

一是思想大解放。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引领全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整治“吃拿卡要”优化营商环境,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将营商环境抓得紧不紧、好不好,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试金石”。 尤其是坚决破除抱残守缺、墨守成规的思维定式,引导干部抢机遇而不等机遇,争政策而不等政策,设路标而不设路障,真亲商而不想欺商;坚决破除求稳怕乱、害怕担责的心理桎梏,坚定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在全县营造“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个个都为发展出力”“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浓厚氛围。

二是服务大提升。换届以来,我们一直将“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作为每年的全县“十大行动”紧抓不放,专门由一名县委常委牵头推进。2022年,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深耕“稷刻办”品牌,审批办理总时限压缩81.99%,128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425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在此基础上,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放开视野、提高标准,把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各项工作做得更扎实。帮扶企业要做到“三到位”:领导走访到位,部门工作到位,问题处理到位;服务市场主体要做到“有三手”:无事不插手、好事不伸手、难事不松手;行政审批要做到 “五减少”:减少事项、减少材料、减少时限、减少费用、减少跑路,全力打造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三无”“三可”营商环境。特别是对重点招商项目和建设项目要做到“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全面落实“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切实做到全过程保姆式服务,扎实做好项目土地、能耗、环评等要素保障,对项目推进中的问题,第一时间办理、最快速度解决,确保今年总投资195.7亿元的121个重点项目顺利实施,让稷山成为投资兴业的洼地福地。

三是问题大整治。对照党性要求找问题,对照发展差距找问题,对照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找问题,对照破坏五方面环境的30种行为找问题,从思想根源上深挖,在开门整治中细查,每一个问题都建台账、列清单,并聚焦具体表现抓整治、聚焦“关键少数”抓整治、聚焦重点岗位抓整治。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坚决问责一批执法犯法、吃拿卡要、玩忽职守、失责失信的反面典型;坚决问责一批政令不畅、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坚决问责一批作风整顿开展不力、流于形式、作风松弛的反面典型。通过严查严整,整出服务发展好作风,整出天朗气清好环境。

四是制度大完善。以利民利企为目标,顺应形势变化,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规定。目前,我们已经建立完善了《稷山县助企纾困38条》《稷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稷山县2022年开展助企纾困专项行动方案》《稷山县促进废钢铁综合利用行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稷山经开区惠企政策汇编》《稷山经开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等40项制度,解决了土地、能耗、用水用电、金融、社保等方面问题163个。下一步,我们还要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切实让制度真正发挥促进发展、服务企业、保障民生的作用。

五是严格大考核。分行业分领域明确整治重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有针对性的考评办法,把市场主体感受作为第一感受,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发展成效作为第一评价,跟进监督、严格考核,对开展专项行动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把专项行动成效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紧密结合起来,与干部的任用、奖惩结合起来,以严格考核压实工作责任,以严格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我们坚信,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委精心指导下,我们一定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把稷山创优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把稷山经济社会发展得更好,为全市创优环境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