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02-22
本报记者 苏黎原 南 辽
前不久,一位持续缠访十多年的村民来到芮城县纪委监委,送来一面上书“一身正气 倾心为民”两行大字的锦旗。
“没有解决不了的信访积案,只要心活,所有办法都是活的。我们创新阳光信访‘三公开’机制,坚持反馈不作秀、听证不遮羞、对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不甩袖的‘三不xiu’原则,以群众路线做实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芮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纪峰说。
2022年,芮城县纪检监察信访总量同比下降78.85%,全县信访总量也大幅下降,“三公开”蹚出阳光信访新路,受到群众广泛赞誉。
公开反馈不作秀
在阳光下“晒单”
“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员干部有权进行申诉。县公安局经鉴定,事故本身是由被害人在实施偷盗过程中引起的,且被反映人积极配合并给予了相关赔偿。县检察院认定被反映人在烟花爆竹存放、管理上确实存在疏漏,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综合考虑政治、社会、法律效果,决定对其不予起诉。综合以上情况,县纪委监委决定变更对被反映人的处分。”
2021年7月8日,县纪委监委在西陌村组织公开反馈“阳光信访”第一案,对村民马某祥的信访积案调查过程、调查结果、调查结论进行公开反馈、全面“晾晒”,接受群众监督。
2006年,村民马某祥因一起烟花爆竹事故,对县纪委监委将某烟花爆竹公司股东马某军的处分由“开除党籍”变更为“留党察看”心存质疑,认为组织有意包庇。多年来,他屡次缠访闹访,干扰了相关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此案由于时间跨度长、解决难度大,成为全县信访工作中的“老大难”。
2021年3月,王纪峰刚到芮城任职,就发现这里存在多年未解决的疑难访、重复访问题。为了在短时间内有效化解这些信访问题,他带领县纪委监委一班人以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态度和作风,积极探索“阳光信访”新模式。
进入反馈环节的积案都是“疑难杂症”。他们成立工作专班,对每一起信访案件都进行“回头看”,严格把握公开反馈的适用范围、启动条件和工作原则,将一批多年、多层、多头的涉纪信访积案作为反馈重点,重心下沉、工作前伸,将公开反馈会开到乡村一线、开到群众身边。
“信访积案难案的形成,都有其特殊的客观和主观原因,要想彻底解决问题,必须将其置于阳光下,才能纤毫毕现,让群众看得明明白白。”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
公开听证不遮羞
让明白人“说理”
“我对县纪委监委查处的夏某贪污村集体资金的问题没有异议,但是在纪委监委调查期间,为什么夏某又从村集体账上报销了2万余元,还扬言是纪委监委让他报销的?”
“经调查核实,被反映人确实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关于夏某在被调查期间又从村集体报销2万余元一事,我们已经将其作为新的问题线索进行处置,查明事实后我们一定会给你一个交代。”
周青村的“阳光信访”会进行公开反馈后进入公开听证环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以及县直各部门代表、律师、特约监察员、村“两委”班子成员、部分村民代表等中立性、多元化和权威性听证群体,纷纷就案件事实、纪法适用、办案效果等发表意见。一时间,各方唇枪舌剑、各抒己见。
李某在连续多年的信访路上,因对党纪法规不了解,对县纪委监委给予被反映人夏某处分决定一直不满,认为处分过轻,多次写信、打电话,当面找领导,要求加重对夏某的处分。家人多次劝阻,他仍揪住不放,偏执于上访,给当地政府部门正常工作开展带来了困扰,也影响了自己的家庭和睦。
2021年7月,正值农忙时节,县纪委监委利用傍晚农闲时间,邀请相关听证主体,在周青村会议室举行“阳光信访”听证会。
这次听证会可以说是一波三折,相关部门代表当场对县纪委监委的调查结论提出质疑,律师也指出在适用法律上存在的问题,听证会一度暂时休会。
县纪委监委工作专班在充分调查、认真研判、重新拿出结论后,第二天又再次进行听证。
每一次听证会都是众多“显微镜”和“放大镜”的聚焦。通过“办案部门详细介绍调查过程、涉案双方质证辩论、听证人员释法说理,最后公平公正地得出听证结论”的科学闭环,形成精准研判、信息互通、群众参与、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彻底打通信访举报中的一些“堵点、卡点、痛点”,最大限度消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疑虑,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公信力。
不讲套话,不走过场,面对问题“不遮羞”、解决问题不敷衍的坦诚态度,将群众心中的冰点慢慢消解、一点点融化。
公开评议不甩袖
请老百姓“阅卷”
“通过反馈,我认识到县纪委监委作出的每个决定都是严肃慎重的,对马某军的处分变更是有理有据的,我对县纪委监委的处理意见没有异议。”马某祥心悦诚服地在《公开反馈表》上写下“满意”二字。
“这次反馈会开到了我们家门口,当面锣对面鼓,有啥问题现场解答,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的烦心事。”
“县纪委监委敢于直面问题,勇于刀刃向内,依规依纪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彰显了纪委监委办案的质效和关怀群众的温度……”
在公开评议环节,群众代表对县纪委监委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信访案件是考题,群众满意是满分答卷。
芮城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疑难复杂信访件公开评议制度,把监督评判的主动权交到群众手中。
每一起案件在公开反馈听证后,都邀请信访举报双方当事人、相关领域专业人员、乡(镇)干部代表、群众评议团等,从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三方面对公开反馈、公开听证会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满意度90%以上的视为案结事了,对测评满意度较低的信访事项,坚持“有错必纠、防错纠偏”原则,再次启动复核复查程序。
公开评议就是让群众“阅卷”。芮城县纪委监委2021年至2022年举办的20余起阳光信访活动,群众满意度均达到100%。
“阳光信访”不仅解决了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未能得到解决的难题,更为新时代如何有效做好群众工作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拓宽了化解基层矛盾、提升基层治理的视野。
“信访问题没有休止符,百姓诉求永无止境。‘阳光信访’解决矛盾诉求不是一蹴而就的,往往要经过多次反复,往往在反复中还会接力出现新的诉求。”王纪峰说。“只要百姓有诉求,不论是涉纪的涉诉的还是涉访的,我们绝不推诿,不分内外,一盯到底,坚持‘初访必见人、有访必见果、涉纪必见底’,始终以‘不甩袖’的姿态站稳群众立场,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记者手记:据了解,2022年出台的《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而芮城县纪委监委2021年以来就以公开反馈、公开听证、公开评议“三公开”机制,成功化解了20余起“骨头案”“钉子案”。他们的“阳光信访”走在了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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