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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生 规范流程

市医保局全力保障新生儿待遇享受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2-07-29

运城晚报讯(记者 陶登肖)为积极支持“三孩”政策落地,针对部分新生儿没有第一时间办理参保登记导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的实际情况,近日,市医保局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参保缴费办法,确保新生儿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当年,凭新生儿户籍身份证号或出生证明编号,在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当年不再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新生儿当年未取得户籍,次年取得户籍,参保登记后可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参保,享受出生当年和次年医疗保障待遇。例如:某新生儿2021年12月出生,2022年3月取得户籍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320元,可享受2021年出生之日起至2022年年底的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当年取得户籍并参保登记,次年集中征缴期未缴费参保的,可按当年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由个人全额缴纳,从缴费之日起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例如:某新生儿2021年出生,并于2021年取得户籍并办理参保登记,但在2022年集中征缴期内未参保缴费,可补缴930元,从缴费之日起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出生当年取得户籍,但出生当年未参保登记且错过次年参保集中征缴期的,次年不能补缴参保。例如:某新生儿2021年出生,并于2021年取得户籍,但未进行参保登记且在2022年集中征缴期内未参保缴费,进入2022年待遇享受期,则不能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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