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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运行补贴实施方案》出台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1-12-15

运城晚报讯(记者 廖旌汝 李婷)近日,从盐湖区能源局获悉,为持续改善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该区制定了《盐湖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运行补贴实施方案》,决定2021~2022年度取暖季,对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使用清洁能源取暖的“煤改电”“煤改气”用户,继续发放运行补贴。通过积极引导、发放补贴、严格管控,彻底解决“煤改电”“煤改气”用户“改而不用、改多用少”的问题。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1.补贴范围

(1)根据《运城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及市清洁取暖办《关于科学制定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确定盐湖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范围为2018年至2021年实施的“煤改电”和“煤改气”改造的居民用户。

(2)自行改造的“煤改电”“煤改气”居民用户享受电价、气价优惠补贴。

2.补贴标准

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2019~2021年“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19〕458号文件精神,盐湖区“煤改电”居民用户在每月享受2600千瓦时电、0.2862元/千瓦时优惠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电再补贴0.1元;“煤改气”居民用户在每月享受300立方气、2.72元/方优惠气价基础上,每方气价再补贴1元。

二、具体实施办法

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运行补贴资金发放采取居民用户先购电、购气使用,次月按实际使用量打卡发放,各供电部门和天然气公司负责提供用户每月具体使用明细。

(1)“煤改电”居民用户电价补贴仅限取暖用电,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040元。

(2)“煤改气”居民用户气价补贴仅限取暖用气,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200元。

(3)补贴发放采取按月发放。具体为每月电费、气费结算日后延15天,各乡镇办必须将上月补贴发放到位。

(4)对已经进行了“煤改电”“煤改气”改造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低保户、五保户,享受实际取暖补贴外,采暖季结束后,一次性再补贴200元。


三、发放具体形式和时间

1.盐湖区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发放由各乡镇办以“一卡通”形式发放。

2.运行补贴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共计4个月。

3.《盐湖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运行补贴实施方案》施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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