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1-10-28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 通讯员 聂向旭)10月21日,垣曲县人民法院在垣曲县古城镇文化广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两名员额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
6月13日,被告人张某、赵某在黄河禁渔期间,来到垣曲县古城镇黄河湿地游览区附近河流禁渔区,在渔船上使用电瓶、逆变器和渔摇等工具进行违法电鱼作业,共捕捞白条、鲫鱼、武昌鱼等3.5公斤左右。
此案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通过法庭审理,两名被告人均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履行向黄河捕捞水域放流价值2000余元鱼苗的生态修复义务。
黄河小浪底库区的核心区域位于垣曲县,库区周边的居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群众在库区内捕鱼的情况非常普遍。
“此次在黄河小浪底库区岸边进行巡回审判,彰显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的决心和信心,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为守护生态垣曲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垣曲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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