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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撞上电动自行车 事故造成两人死亡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1-08-24

运城晚报讯(记者 张萌芝)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一起一辆货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后果严重,造成了较大影响,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5月20日21时许,在临猗县209国道1284千米+600米处,邢某驾驶车牌号为晋MXXXXX的货车由南向北行驶,撞上了前方同向行驶的贾某,贾某骑电动自行车载着贺某。事故致使贺某当场死亡,贾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抽调人员组成深度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

经查,邢某因未察明路面情况且在夜间行驶时未降低行驶速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以及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的规定,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贾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的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目前,邢某已被临猗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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