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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公安局 依法强戒一名吸毒人员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08-11

运城日报讯 为切实加强吸毒人员管控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8月3日,绛县公安局果断强戒一名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吸毒人员。

2020年3月,张某某因吸食毒品冰毒被绛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并责令社区戒毒。2021年4月至8月,在社区戒毒期间,张某某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故意逃避、拒绝接受吸毒检测。绛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中心社工多次以电话、短信、送达吸毒检测通知单等方式联系督促张某某按期尿检,张某某均拒之不理、拒不报告情况,其家属也未尽到通知、督促张某某按期尿检的责任。经查,张某某在社区戒毒期间,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90余天,逃避、拒绝接受吸毒检测3次以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行为。

该县禁毒大队民警通过多种侦查手段,于8月3日9时在绛县文公路成功抓获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人员张某某。经调查,张某某社区戒毒期间仍存在吸食毒品行为,张某某对自己吸食毒品、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某已被送往永济董村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侯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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