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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强震慑” 以案促改“祛病灶”
——芮城县纪委监委在供销系统开展专项警示教育小记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07-28

侯 菲

“我对组织给予的处分没有任何异议,虚心接受……今后,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办任何事情,都要严守底线思维,化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为百姓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近日,芮城县纪委监委在县供销社开展专项警示教育大会,对供销系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受处分人员在警示教育大会上作表态发言。

案例通报强震慑

律己从严须从点滴做起,守纪以恒勿以小而不为。会上,芮城县纪委监委相关人员通报省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并结合芮城县纪委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增强“不敢腐”的震慑。同时,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典型案例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让通报“一纸文件”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以此巩固该县供销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成果,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通报的典型案例都是我们身边人、身边事,将他们的违纪事实、处理结果一一曝光,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袒护。这样的警示震慑更直接有效,使我们提升了纪律规矩意识,牢记法纪‘红线’不可碰。”参加警示教育大会的某乡镇供销社主任深有感触地说。

表态发言促提升

“我深深感到,自己的法纪意识在不知不觉中日渐弱化、日常行为日趋俗化,没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己。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往往存在凭经验办事、侥幸过关思想,导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给国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警示教育大会现场,受处分人员深刻剖析违纪根源,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提醒他人一定要按原则和规矩做事,不能逾越法纪红线……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通过让受处分人员表态、参会代表发言,使受处分人员在自我检讨中“红脸出汗”,近距离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接受“身边人”的“反面教育”;参会人员代表深入对照通报进行政治体检,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思想发动,同党中央“对标”,与先进典型“对照”,拿党纪法规“扫描”,用群众期待“透视”,不断夯实忠诚、纯洁、可靠的思想根基,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建章立制抓整改

“警示教育是连接‘不敢’与‘不想’的重要纽带,发挥着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治本功能。决不能一‘会’了之,我们将始终坚持查办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相结合,既释放‘惩’的震慑,又发挥‘治’的功效,不断织密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压缩权力任性空间,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促进完善作用,以监督问题整改为抓手,督促推动全县供销系统创新监管机制,健全制度体系,规范决策、投资等行为,坚决清除供销社系统腐败“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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