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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法官前往戒毒所成功调解一起纠纷案件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06-09

本报讯 5月27日,稷山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一同前往永济董村强制隔离戒毒所,审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并当场成功调解。

原告焦某与被告王某1997年经人介绍,通过民间习俗举行“结婚典礼”后开始同居生活,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书。双方同居期间,生有一儿一女,儿子已成年。两人婚后时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王某更是因吸食毒品被强制戒毒,焦某认为两人感情已破裂。为了让未成年女儿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焦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女儿随自己生活。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戒毒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取得积极配合。当天,承办法官一行来到戒毒所。承办法官有针对性地从情、理、法的角度对被告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庭调查与劝导疏通。被告表示两人关系确已破裂,自己现在也没有能力照顾孩子,同意女儿跟原告生活。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当天返回法院后,承办法官便立即制作民事调解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吉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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