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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至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增加了5.5平方米和5.4平方米

全市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显著改善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05-10

本报讯 在老百姓心中,住房不仅是一个遮风挡雨的住所,更是承载希望的港湾。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城乡居民住房条件不断改善,从土坯房到砖瓦房、从平房到楼房、从“居者忧其屋”到“居者有其屋”再到“居者择其屋”,充分体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时代的进步。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住房制度是福利分房,绝大多数城镇居民的房屋是租赁单位或者房屋管理部门的,只有少数居民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住房靠国家,分房按等级”,房子面积分配的大小要根据级别和家里人口的数量。一般是一家三四口人,甚至老少三代一起吃、住、生活。人口多、住宅面积小是当时最常见的普通居民生活状况。进入21世纪,人们居住的选择更多了,有高层住宅区,有复式楼,有花园小区,甚至还有单门独院的特色别墅。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装修也成为热点,在追求宽敞的同时,还在追求着居住环境的各种配套设施,要住得舒服,住得开心。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用足用活保障房政策,稳妥推进居民片区开发,继续实施城中村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我市不断加大危旧房屋的改造力度,使百姓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在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2015年的39.6平方米增加到2020年的45.1平方米;城镇居民家庭自来水管道入户、水冲式厕所的普及率分别由2015年的97.9%和62.6%提高到了99.9%和83.5%;净化处理的自来水由2015年的75.6%提高的2020年的83.1%;家庭完善的洗澡设施由2015年的79%提高到2020年的85.6%;集中供暖由2015年的25.9%提高到2020年的43.6%;炊用燃料中使用电、液化石油气和管道天然气的比例由2015年的89.9%提高到2020年的93.2%。

与此同时,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改善。在中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引下,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投入,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改善。不少地方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城乡共享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城乡联系更加紧密。近年来,许多乡镇通过整治村庄“脏乱差”和建设村内道路、供水、污水等设施,一些村庄的居住环境焕然一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在农村,农民住房面积变大,设施变全,功能变强。幢幢新楼房拔地而起,水冲式卫生间、燃气煤气灶具进入寻常百姓家,住房条件改善成为新农村建设最鲜明的写照。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47.8平方米,比2015年增加5.4平方米;农村居民家庭自来水管道入户、水冲式厕所的普及率分别达96.9%和41.6%;净化处理的自来水由2015年的23.0%提高到2020年的53.6%;家庭完善的洗澡设施由2015年的49.3%提高到2020年的56.1%;居民炊用燃料中电、液化石油气和管道天然气的使用率达77.7%。   (腾凤兰 张晓旭 张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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