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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03-27

本报讯(记者 张俊瑛)3月2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0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雁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关于提请审议《运城市伍姓湖保护条例(草案)》《运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运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听取农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社会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及说明的研究意见。会议听取人事代表工委关于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名拟任免职人员的情况说明;听取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同市“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联系制度的起草情况汇报;听取关于运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机构对口联系单位安排意见;听取关于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议程、日程的安排意见。会议书面听取关于2020年“1311”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况等有关报告及初审意见。

邓雁平指出,制定出台关于伍姓湖保护、机动车停车管理、建筑垃圾管理的3部法规,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站位,认真修改完善法规草案,把好法规的法律关、语言关、逻辑关,增强法规的严肃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执法单位、执法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制定的法规科学、管用、可操作。要对我市已出台的法规开展一次回头看,总结立法工作经验,查找分析问题,完善立法机制,为今后的立法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不断提高我市立法工作质量和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要切实履行好法律责任和义务,加强工作联系,畅通沟通渠道,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序、高效运转,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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