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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爱珍带队开展禁止野外用火决定执法检查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03-26

本报讯(记者 张俊瑛 通讯员 宋泽平)3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贾爱珍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平陆县、夏县开展《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简称《决定》)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平陆县国有林场、张店镇风口入山卡口、杜马大郎山入山卡口,夏县瑶峰镇郭道村集中祭祀点、南大里乡小王村防火检查站、埝掌镇政府防火物资储备库、森林防火专业队等处进行检查。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决定》的情况汇报,检查组成员围绕检查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贾爱珍指出,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决定》的重要意义,坚持不懈做好《决定》的宣传教育工作。要管好队伍,进一步加强防火灭火专业队伍建设,强化训练和演练,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使其充分发挥作用,提高防火灭火工作的信息化水平。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依法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以法治方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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