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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拆除市区
一大型违法构筑物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03-11

大型机械拆除构筑物

运城晚报讯(记者 祁克宁 见习记者 李婷)3月9日,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100余名执法人员和20余名施工人员,对盐湖区芦子沟村附近的一处大型违法钢结构构筑物,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当日15时,拆除行动正式开始。两台大型吊车和平板运输车提前入场准备,执法人员对拆除区域进行清场,在20余名施工人员的配合下,对该违法构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据悉,近期,该执法队开展中心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对城中村自建房、小产权房和违法建设“发声亮剑”。

在地毯式梳理中,执法人员发现芦子沟村附近一处3000余平方米的大型钢结构构筑物,作为仓库对外出租,但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该执法队依法对其送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该违法构筑物业主在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后,虽然对仓库中的物品进行了转运,但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法队依法对该违法构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该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说,随着天气渐暖,市区将迎来施工高峰期。随后,他们将采取严厉举措管控城中村自建房、小产权房和违法建设,施工方在开工建设前,一定要取得合法施工手续,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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