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03-05
■记者 李宏伟
3月2日,盐湖区第四幼儿园教师苏晓晶在给孩子们讲“戒尺”的故事。 李宏伟 摄
春暖花开,“神兽”回归。3月1日,我市各中小学校迎来了全面开学的日子,孩子们回到美丽的校园,开始了快乐的学习生活。而今年开学,我们又迎来了一项全新的改革——教育惩戒新规实施。从今年3月1日开始,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正式实施。《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确有必要的可实施教育惩戒。学校、教师可采取哪些教育惩戒措施?哪些不当教育行为被明确禁止?把“戒尺”还给老师,而如何把握好尺度、温度和限度,这是需要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家长以及学生互相配合,共同来完成的一项课题。
连日来,记者走进校园,倾听孩子们的声音,了解老师们的想法;走入群众家中,和家长交谈,听一听他们对这项新规的认识和看法。在采访中,记者感到: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愿——孩子成长第一。教育惩戒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如何让孩子健康成长。虽然“戒尺”回归,但更多体现的仍然是红烛育人手留余香的脉脉温情。
教师:
“戒尺”在手 责任在肩
“教鞭”和“戒尺”是古代教书先生必备的工具,和教师这个古老职业一样历史悠久。但是在如今的教育中,作为教师,由于多种原因,在使用“戒尺”时往往顾虑很多,不能正确地使用教育惩戒手段。现在有了教育惩戒的新规,老师们认为,虽然有了“尚方宝剑”,但是他们觉得,教育更多的是责任。同时,有了教育惩戒国家允许的手段,可以更好地促进教学育人,帮助孩子们成长。
在市实验中学,校长赵克恭告诉记者,《规则》的实施,明确了教育惩戒有“法”可依。解决了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这一突出问题,为教师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实施教育惩戒提供了合法依据和具体标准。同时要求教师在使用惩戒权时一定要把握好尺度,要心中有爱,惩戒不是目的,育人才是根本。
绛县第三实验小学教师李媛媛说,老师和学生是目标共同体,不是对立的。在教学中,作为一名教师,给孩子们更好的教育是每一名老师的初心,也是责任。教育惩戒是一种手段,但每个老师拿在手里,都会觉得是沉甸甸的责任。教育惩戒不是冷冰冰的戒尺,而是让孩子健康成长的责任和爱心。
盐湖区魏风小学校长凌建红认为,要落实好教育惩戒权,需要全社会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她说,《规则》明确了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规则》明确禁止了7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出了教师行为的“红线”,让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具有可操作性,厘清了教育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的界限,也让家长不必担心教师滥用教育惩戒权以及借教育惩戒之名体罚学生,使得教育惩戒有尺度、有温度。
凌建红告诉记者,要落实好教育惩戒权,主体在学校、执行在教师身上,但需要全社会达成共识、形成合力。需要学校引领老师认真学习领会《规则》精神、内涵和要义,消除老师的顾虑,做到会用、敢用、慎用;需要学校有效地支持、监督、正确引导教师正当使用惩戒权;更需要家长的支持、理解与配合,通过家长会、家长讲座的方式和家长达成共识;需要全社会在理念与思想上纠正以前偏颇、错误的认识;只有家、校、社三方形成育人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才能让教育惩戒权更好地落实,最终实现立德树人、学生全面发展的根本任务。
省人大代表、临猗示范小学城东分校校长赵红亮认为,《规则》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对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起到了保障作用。需要教师、学生、家长的理解和认同,才能形成教育合力,真正发挥育人功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依据《规则》出台详细的制度和细则,在制定过程中听取教师、学生、家长的意见,把制定规则过程当成接受教育、高度认同、形成教育合力的抓手。在执行规则过程中,政府各部门既要敢担当,为教师权利护航,又要不护短,为学生权益撑伞;学校和教师既要利用好法规取得育人实效,又要不忘初心,合理把握好尺度,不能超越“红线”。
家长、学生:
家校结合 做好自己
学生刘佳佳是城区一高中一年级学生,她说:“小时候,就读过一些关于‘戒尺’的故事,总觉得离我们很远。平时,对班里有一些调皮捣蛋的学生,老师总是耐心教育,但是对有的学生也没有办法。现在有了新规,我觉得,必要的惩戒可以帮助成长,这就要求每个人都要心存敬畏之心,做好自己,才能收获更多的精彩。”
家长张莹告诉记者,此次新规中有6项行为的情况下,老师可以实施教育惩戒,作为家长要了解清楚,一是不服从: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二是扰乱秩序: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三是行为失范: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四是具有危险性: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五是侵犯他人权益: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六是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自己会向孩子讲解,让孩子心里要清楚,行动要自觉,做好自己。
魏风小学后稷校区家委会主任王琳说,近几天,关于教师教育惩戒权的问题,他和别的家长也进行了讨论,就个人而言,他是完全同意的。他认为,《规则》的出台并不是鼓励老师惩戒学生。老师在日常管理中,一般会遇到两类学生:一类是不认真听课,不按时完成作业的;一类是调皮捣蛋,不遵守纪律的。面对这两类学生,相信大部分老师的做法都是对其进行口头批评或者书面检讨;再或者单独谈心,及时与家长沟通,帮助学生改正缺点。所以,家长们不必担心因为老师的惩戒过重会给学生的心理带来不好的影响。
王琳说,老师对违反纪律学生进行惩戒,家长应该积极配合。“玉不琢,不成器”,必要的“敲敲打打”更利于他们的成长。家长也换个角度想想,孩子们犯了错,罚他们站会儿,让他们认真思考一下为什么罚他们;罚他们在学校做做公益,在帮助他人的同时也改正自己的缺点,提高孩子的认识,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市实验中学家校委员李冰说,《规则》给家长和学校、老师都吃了一颗定心丸,让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环境。
教育主管部门:
要有尺度 更有温度
教育惩戒新规的出台,不仅对教师、学生和家长是一个考验,更是教育主管部门如何抓好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块试金石。3月1日《规则》出台后,我市教育系统积极回应社会热点,积极行动宣传落实,让新规真正成为促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教育的动力源泉。
针对《规则》的出台,万荣县教育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教育热点问题,下一步将围绕《规则》,进一步指导全县各中小学校,科学界定惩戒范围,准确把握惩戒原则,严格遵循惩戒程序,审慎划定惩戒“红线”,采取有效惩戒措施,依法履行惩戒职责。
万荣县教育局局长张炜说,让教育惩戒有尺度、有温度、有深度,让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和社会支持、配合学校的教育管理,全面形成育人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平陆县教育局局长裴幸渠认为,好的教育,一定是宽严相济、奖惩分明;好的老师,必然是管教同步,严慈同体。从春秋时期孔子开始,惩戒教育就已成为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犹如对幼树的修剪,对粗糙零件的打磨,让教师合理合法地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让学生在体验中得到感悟,在感悟中得到进步。教育家马卡连科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对学生合理的惩戒不仅合法,而且必要。唯有动用管教与惩戒的力量,方能让孩子明白是非、辨识对错、敬畏规则、才能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裴幸渠告诉记者,健全教育惩戒实施、监管和救济机制,让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这样的教育才能让人民群众越来越满意。下一步,平陆县教育局将在全县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规则》既能服务教育,又能推动教育更好地进步和发展。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教育惩戒对孩子们的成长以及教育的发展起到“良药苦口利于病”的效果,需要学校、教师以及教育部门认真研究、不断实践,积极能动地运用教书育人的经验和智慧,将教育惩戒运用好、实施好,让教育惩戒真正成为一剂良药。作为家长,更应该放下心来理解支持。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孩子们一定能够更好地成长起来,我们的教育事业也一定会迎来更加灿烂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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