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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关于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25日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02-26

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斌所作的《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运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中共运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安排部署,用好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更大作为服务高质量转型发展,以更高标准深化司法改革,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努力为确保我市“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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