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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提供进口冷链冻品核酸检测报告和产品追溯二维码

我市1餐厅1海鲜批发部被通报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1-01-12

运城晚报讯(记者 王耀)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一起进口冷链冻品违法交易行为。

2020年12月30日,在一次联合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河津市赵家庄乡百味园生态餐厅邵庄店(以下简称“百味园邵庄店”)有两件越南进口冷冻食品巴沙鱼,批号为VN712VI655。经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这两件进口巴沙鱼系该餐厅经营者畅某于2020年12月20日,联系运城市八一市场浙温海鲜批发部的经营者季某购得,价格为160元/件。季某通过物流将巴沙鱼发到河津市某商城后,百味园邵庄店库管员谢某驾驶私家车晋MH2XX8将两件进口巴沙鱼拉到该餐厅自备冷库。2020年12月30日,百味园邵庄店冷库管理员侯某将该食品拿到加工间准备解冻加工,被检查人员当场发现后予以封存。

调查时,百味园邵庄店虽能提供运城市八一市场浙温海鲜批发部经营资质和进货票据、批号为VN712VI655的进口冷冻食品巴沙鱼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2020年11月29日郑州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但不能提供山西境内总仓核酸检测报告和产品追溯二维码。

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及《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加强管理的通告》(2021年第3号),该局对百味园邵庄店、运城市八一市场浙温海鲜批发部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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