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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五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件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1-01-01

运城晚报讯(记者 王耀)2020年,运城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加强广告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围绕药品、医疗、农资、房地产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广告案件。近日,该局公布了2020年5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件。

一、山西仁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

2020年2月,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药品广告,广告中含有“阿司匹林肠溶片”“阿克波糖片”“复方丹参滴丸”“盐酸二甲双胍”“银杏叶片”“消心痛”“替米沙坦片”“马来酸依那普利片”等处方药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五条规定。2020年4月,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万元。

二、山西森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

2020年5月,当事人通过百度网站发布“玉益固体饮料”和“栀子黄精固体饮料”广告,广告中含有“玉益固体饮料是一款药食同源的食品,采用9种中药材经过先进的工艺技术制作而成,通过大量人群使用,有改善细胞免疫、修复细胞病变的作用,让更多的慢性疾病疑难杂症不再是难题!栀子黄精固体饮料是不反弹、不节食的食疗减肥产品,主要是通过减小人体脂肪体积和减少人体脂肪细胞数量来解决肥胖的根本问题。绝不反弹,说到做到”等内容,宣传普通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2020年6月,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0.6万元。

三、绛县古绛镇旭之丰化肥经销部发布违法农资广告案

2020年3月,当事人在其经营的淘宝店铺发布“西瓜种子”广告,广告中含有“躺着都赚钱、抗病性强、产量较高”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2020年6月,运城市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没款0.48万元。

四、山西欣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2020年6月,当事人在户外发布彩色喷绘广告牌,广告中含有“产权摊位、回报无限”“转让、出租、继承、享40年稳定回报”等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规定,2020年7月,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0.23万元。

五、运城夏敏银屑病专科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2020年6月,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医疗广告,广告中含有“中医中药专业治疗银屑病三十年,疗效显著;七仙系纯正天然中药材组成,具有温阳强肾、活血化瘀、解表消斑的功效等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六条规定。2020年7月,临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0.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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