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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1月份各县(市、区)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的通报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12-0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开区管委会:

根据《运城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责任量化考核方案》(运环委发〔2020〕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11月份各县(市、区)、运开区管委会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得分及奖惩情况进行通报:

一、空气质量分组考核情况

第一组:得分从低到高(积分越低,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越大)排名依次是:新绛县(1.00)、河津市(3.25)、运开区(4.10)、盐湖区(4.20)、临猗县(4.60)、稷山县(5.15)、闻喜县(5.55)。

第二组:得分从低到高排名依次是:永济市(3.10)、绛县(3.45)、平陆县(3.55)、夏县(3.75)、万荣县(4.55)、垣曲县(4.80)、芮城县(4.80)。

二、空气质量分组奖惩情况

按照要求,根据计算结果分组排名情况,对每组倒数后两名实施财政扣减资金措施,对每组第一名进行财政奖励。对当月在各组排名倒数后两名的,分别扣减80万元、50万元;对当月在各组排名第一名的,奖励80万元;对空气质量出现不降反升的,不予奖励。

对连续两个月在各组排名倒数后两名的,当月扣减金额在上月基础上翻倍,即160万元、100万元,并由市政府对县(市、区)、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连续两个月在各组排名第一名的,奖励160万元。

第一组:根据完成情况,对新绛县财政奖励160万元;对稷山县财政扣减50万元;闻喜县财政扣减160万元。

第二组:根据完成情况,对永济市财政奖励80万元;对垣曲县财政扣减50万元;芮城县财政扣减80万元。

同时,根据文件要求,对连续两个月考核结果在第一组排名倒数第一的闻喜县,由市政府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附件:2020年1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得分表

 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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