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12-04
盐湖区人民政府、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运城市国控监测点“一点一管控”考核方案》(运环委发〔2020〕1号)要求,现将2020年11月国控监测点位PM2.5浓度、污染源整改情况及资金奖惩情况进行通报:
一、国控监测点位PM2.5浓度
中心城区5个国控监测点,PM2.5(单位:微克/立方米)累计浓度由小到大依次为:禹都公园(59)、地区技校(59)、运城中学(60)、空港新区(66)、水利职院(73)。与预期PM2.5控制目标差值,由大到小依次为:禹都公园(低于19)、空港新区(低于14)、地区技校(低于9)、水利职院(低于5)、运城中学(低于2)。
二、国控监测点位奖惩情况
按照要求,对当月完成PM2.5预期性目标的国控监测点,按照PM2.5浓度差进行经济奖励,低于各国控监测点预期性目标0-2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5微克/立方米及以上,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80万元。
根据11月份PM2.5目标完成情况,中心城区5个国控监测点PM2.5累计浓度除运城中学低于控制目标2微克/立方米外,其他均低于控制目标5微克/立方米以上,盐湖区4个国控点财政共奖励260万元,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控点财政奖励80万元。
三、周边污染源整改及得分情况
根据“污染源排查整治小程序”积分规则,中心城区各市直单位得分情况由高到低依次为:运开区(8.4)、市住建局(7.6)、市城管局(1.7)、盐湖区(-18.3)。
同时,根据文件要求,对连续两个月得分排名倒数第一的盐湖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其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进行约谈。
附件:
1.运城市2020年11月份国控监测点PM2.5累计浓度统计表
2.2020年11月中心城区污染源整改情况
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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