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0-12-04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
“宪法宣传周”是从哪年开始的?
2018年11月26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2018年12月4日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是中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
今年“宪法宣传周”的活动主题是什么?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指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至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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