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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数据说话”“让结果说话”评价指数赋分兼顾“合理”与“合情”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0-11-09

11月6日,市文明城市建设指导中心就我市区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评价指数具体包含哪些内容,评价指数相比较中央、省文明办出台的全国、全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有何区别给予答复。

评价指数指标内容丰富,涵盖领域广,包括了公民道德、法治精神、意识形态、民风民俗、家风家训等方方面面。指数体系包括了城市精神、生态文明、服务文明、市场文明、家庭文明、时代新风尚、文明网络、文明诚信、常态化水平、附加项、专家综合评价等11个“一级指标”,细分成26个“二级指标”和84个“三级指标”。

评价对象涵盖运城市13个县(市、区),包括盐湖区、永济市、河津市、临猗县、万荣县、闻喜县、稷山县、新绛县、绛县、垣曲县、夏县、平陆县、芮城县。评价范围涵盖13个县(市、区)以及所辖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社区居委会)。

评价方式由部门考核、专家评判和第三方问卷、实地测评组成。上述三种考核评价方式相对应的分值为70%、18%、12%,三者有机结合,确保了测评考核的严肃严密、公平公正。

评价指数相比较全国、全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有3点不同。首先,“国标”与“地标”的区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全国、全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基础全面测评运城市文明水平,以全国通用测评体系进行对标,以城区测评为重心,属于“国家标准”范畴;运城市区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评价指数指标体系侧重于对运城市13个县(市、区)地方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进行评价,指标体系覆盖城镇和农村,同时更注重地方文化内涵融入精神文明建设,更强调与各县(市、区)实际情况的结合,范围更广、更接地气,属于“地方标准”范畴。《运城市区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评价指数》是运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必要补充、创新延展和长效机制,两者并行不悖、互相促进。

其次,综合与系统的区分。运城市区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评价指数的设计和制定,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但涵盖的范围更广、指标内容更加丰富。创城工作重点对标的,指标体系不再重复;创城工作积累的经验,指标体系加以发扬;创城工作未涉及且重要的,指标体系尽量补充;创城工作形成的好风气,指标体系持之以恒。可以说,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是“条”,从中央到省到市,上下一以贯之,更多关注的是建成区领域;区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评价指数是“块”,做到了“四个结合”:结合十九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运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的行动方案,结合运城市各县(市、区)区域特色文化内涵,结合国际前沿的评价方法和测评技术。

再次,测评方式也有所区别。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是创评结合、以创建为主;区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评价指数是以评促创、以评估为主。区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评价指数相关指标尽量简化,不给现有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增加负担,比如生态文明评价,只涉及污染防治、生态建设两个一级指标,相比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的内容还是简化了,总体是“让数据说话”“让结果说话”。评价指数测评充分运用大数据建设,40%的测评数据来自信息平台,其余的数据以图文材料提供,降低了人为因素的影响。评价及赋分兼顾“合理”与“合情”,一些无法量化的指标内容,由专业评委主观予以赋分,比例约占总分20%。 (记者 陶登肖 寻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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