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0-11-05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11月2日,夏县交警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执勤时,查处一起农用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9时许,民警在滨河路执勤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农用车车斗内坐满了人。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驾驶室载有1人,车斗内除了拉的货以外,还载了4个人,且车斗内无任何安全保护措施。民警询问后得知,搭乘该农用车的5名人员,都在一个园林干活的工友,为了图方便、省钱,就乘坐了这辆无任何安全措施的农用车。随后,民警责令驾驶人将搭乘人员转运,并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解农用车违法载人的危险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同时,民警经公安信息网查询,驾驶人裴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该车已被暂扣,裴某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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