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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超载藏隐患 路口抢行酿祸端
我市交警曝光一起重点车辆交通事故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0-10-26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 通讯员 解征)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一起严重超载的重型自卸货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在绛县军民结合航空园区一级路与绛勃线交叉路口处,一辆严重超载的重型自卸货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相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赵某死亡。

为科学、客观、精准分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形成原因,深入查找事故暴露出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与薄弱环节,推动相关部门、行业、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和风险隐患治理,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这起交通事故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大货车未让优先通行的电动车一方先行,是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大货车驾驶人魏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晋ME75XX的重型自卸货车,因严重超载(核定载质量16.07吨,实载57.74吨)导致制动距离延长是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魏某负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根据深度调查结果,该事故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两点:一是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超过核载质量的机动车,且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未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二是普通公路交通管理水平有待全面提升。调查中,事故民警发现,该路口未设有减速慢行措施及超载车辆管理和处罚制度,在优化勤务管理模式、净化公路通行秩序、提升科技管理水平、从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运城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一是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撒、飘散载运物。二是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有交通标志、标线的一方,应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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