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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
盐湖区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5-06

本报讯 市县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盐湖区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在条条必整改、件件有着落上持续发力,不断建立健全整改监督机制,推动巡察发现的问题真改实改、见底清零。截至目前,该区在开展9轮、11批巡察中共发现问题1756个,已整改到位1721个,整改率98%;结合问题整改,建章立制1683条,达到了整改一事、教育一批、警醒一片的效果。

为抓实抓细巡察整改,盐湖区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就巡察问题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区委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11次,旗帜鲜明点人点事点问题,细致研判问题线索,对重要问题线索亲自批示、督办,对16名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每轮巡察反馈会后,由分管区领导第一时间约谈分管单位“一把手”,全程跟进督促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细落实。

该区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从健全制度机制入手,确保巡察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该区制定了《关于规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程序的规定》和《巡察整改监督办法》,规范细化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16项具体任务,明确了纪委监委、组织、宣传、被巡察单位各自承担的职责和要求,由巡察办联合区委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室和区委组织部组成整改验收组,逐项查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再次下发《后续整改通知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限期整改,确保问题见底清零。同时,区纪检、组织部门将整改验收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组织书记考核,对验收排名后三位的单位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盐湖区坚持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中检验巡察监督的成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能够当即整改的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对整改事项、要求和时限进行明确,及时跟进督办。如在村级巡察工作中,群众反映部分农村存在村容不整、出行不便、私搭乱建等问题,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后,迅速在全区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百日大会战”,推动全区乡村环境卫生实现了明显改观;在对城区5个街道党工委巡察期间,部分群众反映“路难行、灯不亮、下水不畅”的问题,区委、区政府将中心城区小街小巷改造项目确定为“十件惠民实事”之一,如期完成193条小街小巷提升改造,赢得群众点赞。    (乔靖鸿 李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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