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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发放1.1亿元各类消费券和补贴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0-05-01

运城晚报讯(记者 陶登肖)4月30日,从市商务局获悉,为促进市场回暖,在落实《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推进服务业发展十四条措施的通知》(运政办发电【2020】17号)的同时,我市制定六条措施,组织发放1.1亿元各类消费券和补贴,扩大内需、刺激消费。

一、开展家电促销补贴活动。全市户籍居民在我市限额以上家电卖场购买家电,通过发放家电定向消费券的形式进行补贴,一次购买家电满1000元可使用一张200元定向消费券,全市安排不少于5万张。

二、发放2000万元电子消费券。消费者(含外来人员)可在全市餐饮住宿、商超便利、文化旅游、家居装饰、油品建材等限额以上门店使用,电子消费券可与商家优惠活动叠加使用。

三、我市户籍居民在我市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购买国六标准乘用车辆并在我市落户,通过发放汽车定向消费券的形式进行奖补,每车售价8~15万元奖补1000元,每车售价15万元以上奖补2000元。

四、组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支付宝、美团、苏宁易购、万达广场等机构发放各自平台电子消费券2000万元。

五、组织中石化、中石油、诺维兰、彩虹汽贸等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消费补贴4000万元。

六、组织中心城区大型城市综合体采取品牌联营、户外展示、营销互动等形式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减免城市管理费、占地费等费用。

以上措施第一至第五条截至7月31日,第六条全年执行。电子消费券、定向消费券在“阿里本地生活”“支付宝”“工行手机APP”“建行三晋通APP”,以及微信“运城市消费扶贫供销数据”平台首页领取。消费补贴由各企业组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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