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

平陆向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亮剑”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4-11

本报讯 近日,平陆县纪委监委在曹川镇东沟村召开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会,对当地一起敲诈勒索、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案件进行通报。

“此次通报会把宣布处分决定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是我们推进案件查处工作‘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警示教育效果的一次有益探索,真正让广大党员干部受到警醒、心生敬畏,凝聚起维护平陆良好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平陆县纪委监委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及市委“五抓一优一促”工作主抓手,扎实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具体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深入企业和重点项目工程,通过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向“3个方面24种”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亮剑”,为营造平陆高质量转型发展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工作推进中,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改进案件通报方式,将“读处分决定、摆违纪事实、明处理依据、查问题根源、提整改建议”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除了宣读处分决定外,结合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及工作岗位特点,深入剖析违纪行为发生的根源,查找所在部门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提出具体整改时限和要求,并围绕违纪事实向全体党员干部讲解相关政策和党纪法规,推动惩罚结果向强化预防转变,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强力震慑。同时,在当地媒体开设专栏,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营造办事顺心、舒心、暖心的营商环境。  (梁淑娟 贾迎斌 侯佩璋)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