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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关于“不合理低价游”的调查报告

来源:新华社发布者:常武选时间:2020-04-07

“不合理低价游”是指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的旅游经营行为。“不合理低价游”是制约旅游业发展的顽疾,不仅影响旅游行业形象,也损害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2019年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后,笔者作为临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一名执法者,一年来对它的成因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不合理低价游”的

形成原因

市场需求旺盛。当前旅游市场整体呈现坚挺状态,旅游业态日趋向好,以临猗县为例,临猗是一个果业主导的农业大县,且乡乡产业格局明显(庙上乡的冬枣,临晋镇的石榴,嵋阳镇的葡萄,北辛乡和孙吉镇的苹果、核桃,东张镇和角杯乡的莲藕等),产业结构优化科学,极大丰富了全县人民的物质生活。与此同时,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旅游产业,自然就成了许多村民瞄准的消费市场。许多农民群众在鼓起腰包的同时,都想趁着农闲时节到外面的精彩世界走走看看,无形中为旅游市场集聚了巨大的潜力。

消费理念滞后。由于受自身条件所限,许多农民群众普遍缺少旅游方面的相关知识,只是一味关注价格。而不良商家故意迎合消费者这一心理,以明显低于行业成本的超低价,让许多游客彻底“沦陷”,从而被套路。

市场竞争激烈。旅游市场的巨大蛋糕,让所有从业者都想从中分一杯羹。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许多旅游商家开始使用各种促销手段,而最直接、最见效的就是“价格战”,这已成为行业竞争一招制敌的“杀手锏”。据统计数字显示,2010年左右,临猗旅游经营者(旅游公司、旅游分公司、营业网点)全县有12家,2015年旅游经营者迅速增长到28家。迅猛增长的旅游商家让旅游市场的价格战进入白热化,甚至进入恶性竞争的怪圈。

高额利润驱使。许多商家以零团费、负团费、低团费招徕旅客,但正如人们所熟悉的那句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打着各种旗号的商家、组织者一般都会通过向旅游者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项目,以达到获取高额回报的目的。

“不合理低价游”

缘何屡禁不绝

为了净化旅游市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临猗县文化综合执法队采取多种措施规范市场:一是通过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旅游经营者(旅行社、分社、营业部)加大了日常检查力度;通过日常检查,对收集的资料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不断查找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二是通过发放《旅游法》宣传彩页,开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踊跃维权,促进了市场规范。三是通过推广落实电子合同使用,从旅行社、分社,一团一报、季度报、财务及其他信息的上报情况发现旅游经营规律,寻找“不合理低价游”的破解办法。

虽然文化综合执法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无法从根本上杜绝低价游。其难以破解的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经营者的不确定性。在农村从事农资、化肥、农药、果品收购的经营户以及小卖部老板等,都可能成为低价游的组织者。

经营活动的隐蔽性。便捷的即时通讯技术极大提高了“不合理低价游”的隐蔽性,它的宣传、组织、收费全部可以通过朋友圈、微信群完成,传播交流范围相对封闭。

职能权限的分散性。“不合理低价游”查处工作牵扯到文化(旅游)、交警、交通、市场监管等多个职能部门,职能权限过于分散,缺少协调机制,形成不了治理合力。

立案查处的复杂性。受害人群由于人情世故等原因,往往自认倒霉不愿声张,存在发现难。整个违法过程中侵犯旅游者权益行为一般发生在旅游目的地,存在取证难。“不合理低价游”有组织、宣传、跟团、地接、购物等多个环节,上下游分工合作,实行的是松散管理,事后查处时不能断根,存在取缔难。

根治“不合理低价游”

的几点建议

提升旅游从业者的素质。

旅游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旅游市场的科学化、制度化管理,要把旅游从业者的素质提升放在突出位置,力求有效的市场引导能力。加大对旅游经营者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的培训。引导旅游经营者知法、守法、懂法、明德,以创新的理念、优质的服务赢得消费者满意。

加大宣传,认清“不合理低价游”害处。

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宣讲《旅游法》,结合案例剖析“不合理低价游”的种种弊端,积极引导游客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面形成抵制“不合理低价游”的氛围。

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宣传12301旅游服务热线,公布举报地址和电子邮箱,让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随时举报,充分发挥12301旅游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平台作用,聘请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和旅游志愿者,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抵制“不合理低价游”的行动中,形成共识,自觉遵守。

全面引入失信惩戒机制。

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通过建立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公布违法违规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引入失信企业(个人)协同管理和联合惩戒机制,使旅游失信行为人付出代价。

全面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协作机制。

一是建立通报机制,交通部门在核准旅游包车服务时,及时向旅游部门通报,由旅游部门根据通报情况,看对方是否网上一团一报,是否有电子合同,是否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行为。

二是完善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文化旅游执法部门之间的联合快速反应机制,能够迅速根据违法行为进展情况作出反应,实现联合执法,归口处理。

三是实现跨区域协同执法,主要旅游目的地旅游执法部门加大旅游旺季检查次数,及时排查旅行团电子合同、行程单。旅游者输出地旅游执法部门负责核查信息,最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查处,让违法成本加大,从而降低违法行为的发生率。

全面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的灰色产业链。

旅游者输出地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的组织领导者。旅游目的地重点加大地接社查处力度,对发现的或者移交的强迫交易、商业贿赂、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及“黑导”“黑社”“黑车”“黑店”等涉及行业问题线索,及时予以查证落实,并实施打击。实现对“不合理低价游”的全领域链条式打击,破除灰色产业链,使旅游市场上游和下游同时得到净化。

加强旅游协会制度完善,推动行业自律。

加强旅游协会社会团体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制定和公布旅游线路成本参考指导价,引领行业在创新发展理念和管理上动真格,坚持靠品质和服务赢得市场。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行为,共同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

打击“不合理低价游”是一项系统工程,单打独斗必然只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有落实旅游市场管理责任制,采取打组合拳的方式,综合施治,协同执法,才能做好旅游市场的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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